陳江濤(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陳江濤,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85年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他先後在辦公室、檢察技術科、公訴科、偵查監督科、瀆職侵權檢察科和反貪污賄賂局等部門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江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主要成就:榮立個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 性別:男
  • 職務: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個人簡介,個人事跡,個人榮譽,

個人簡介

陳江濤,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85年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他先後在辦公室、檢察技術科、公訴科、偵查監督科、瀆職侵權檢察科和反貪污賄賂局等部門工作。
2007年9月,陳江濤同志被任命為江南區檢察院的副檢察長,分管自偵工作,長期的檢察工作使他深刻的認識到,要有好的業績就必須要有好的隊伍。因此,陳江濤同志首先把隊伍建設作為重點“龍頭”工作來抓,認真組織自偵部門的幹警參加院裡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組織幹警學習先進典型,從而增強自偵部門的幹警對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使命感、責任感和危機感,激發了大家勇於吃苦、樂於奉獻、依法辦案、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南寧市江南區檢察院2003—2004年度、2007—2008年度、2009—2010年度三次被評為南寧市檢察系統先進單位、自治區先進檢察院並榮立集體二等功,2011年榮獲第四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江南區檢察院反貪局被評為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南寧市檢察系統先進集體,2008年度江南區先進集體,2003—2004年度、2007—2008年度全區檢察機關先進反貪局;江南區檢察院反瀆局被評為2007年度和2009年度南寧市檢察系統、全區反瀆系統先進集體。

個人事跡

2008年至今,江南區檢察院反貪局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9件39人,其中大要案27件37人,移送起訴25件3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225萬餘元。在全市檢察系統反貪部門量化排名中多次名列前茅,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反貪局的幹警及全院幹警都付出了很多,更傾注了陳江濤同志的心血。他勇於創新工作機制,從提高案件質量入手,牢固樹立質量為本的意識,積極探索並不斷完善偵查工作運行機制,使案件的大要案比例、偵結率、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有了大幅度提升。陳江濤同志針對實際情況,採取新的工作機制,一是以提高辦案效率為契機,大膽改革查辦案件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針對窩串案件多、辦案骨幹少等問題,對所立查案件中的窩串案件和疑難案件,採取分案不分查的方式,對偵查人才資源進行整合,根據案件特點、辦案人員特長等因素組建辦案組。各辦案小組分頭負責外圍偵查取證工作,取回來的證據材料再匯總交到各承辦人手中,避免出現多頭取證的情況。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資源得到了最佳配置,極大地調動了幹警工作的積極性,充分提高了辦案效率。二是推行檢察一體化機制,抓好偵訴配合工作。要求自偵部門在辦案過程中推行與公訴、偵監等部門召開案件證據分析聯席會等做法,邀請公訴、偵監部門的幹警提前介入案件的偵查取證工作,引導偵查取證,共同分析案件的證據鏈是否完整,排除證據之間的矛盾,補強證據的證明力,強化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提高辦案質量。三是在自偵工作中加強與法院、公安等部門的協調與溝通,努力提高自偵案件的有罪判決率。
陳江濤同志處處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次重大疑難案件他都衝鋒陷陣在前。在工作中既是指揮員又是戰鬥員,和同志們一起初查線索,外調取證,查詢銀行,蹲坑守候,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工作中充分發揮了自己工作經驗豐富,和足智多謀的特點;在案件的攻堅階段,陳江濤帶領幹警一起連續通宵加班,並發揮自己預審能力強的特點突破案件。在工作中,陳江濤同志始終都撲在辦案的第一線,這幾年來,他用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帶領反貪幹警偵破一個又一個大案要案,揪出一個又一個腐敗分子,成為腐敗分子的剋星。2008年,在他帶領下,江南區檢察院自偵部門的幹警再立新功,僅用20天的時間就一舉偵破了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桃花嶺工程系列窩串案件,立查大要案9件9人,涉案貪污受賄犯罪總額613.46萬元。

個人榮譽

陳江濤榮獲2003—2004年度被評為全區檢察機關優秀反貪局長;2007年被評為首屆全區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部門十佳偵查能手,同年還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政法幹警”,2007度年和2008年度南寧市先進工作者和江南區2009—2010年度優秀共產黨員。2011年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百名基層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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