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屏

陳樹屏

陳樹屏(1862年-1923年),字建侯,號介庵,晚號戒安,安徽省望江縣人,清代官員,少時聰敏,10歲能文,20歲以縣試第一成績補府學生。光緒十七年公元1891年中舉,29歲登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獲學得學位之後,名揚當時,督辦北洋軍務李文忠聘為主講,到光緒二十年散館。

1894年起,歷任廣西融縣、湖北羅田縣、隨州知州,江夏知縣,武昌知府等職。晚年在上海襄辦慈善事業,民國十二年(1923年)卒於上海寓所。

基本介紹

  • 本名:陳樹屏
  • 字號:建候
    介庵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安徽省望江縣
  • 出生時間:1862年
  • 去世時間:1923年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物逝世,

人物生平

蘄州為官
公元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10月的一天,一艘三桅官船從武昌順流東下,船艙里坐著一個戴頂花翎著青袍彪服的官員,四十出頭的年紀,說不上英俊也不至於醜陋。官員就是湖廣總督衙門派到蘄州的知州陳樹屏。是知州不是知府,轄地仍是一個蘄春縣。陳樹屏樂意到蘄州赴任,他需要一塊地盤來實現教育興邦的夢想,而文化底蘊極厚的蘄州是適合他施展抱負的舞台。
陳樹屏到任後,便到蘄州規模最大的麟山書院、蘄州城義學巡視。建於乾隆八年(1743年)的麟山書院雖有160年的歷史,但規模小學生少,且教授的內容陳舊,學生讀的是經史,“子曰學而時習之,之乎也者焉哉”。他想起日本國小的課程,學生學的是語文、算術、地理、自然、外語,其內容的實用性大得多,更加堅定了他辦新學的決心。
時不待我,陳樹屏雷厲風行地幹了起來,他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創辦了蘄州師範學堂、實業學堂、高等國小堂各一所,模範初等國小堂五所,兩等女子國小堂三所,初等國小堂60所。其辦學規模之大,速度之快是前所未有的。這些數字是否有水份我們後人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陳樹屏辦學的力量是很大的,他辦學的故事至今還在蘄春流傳。
陳樹屏辦學遇到一個好時機,在他來蘄州的頭一年,即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朝廷已詔“廢科舉,興學堂”。有了這一個大氣候,他才得以施展他的抱負。
距蘄州五十里的漕河豁口,有一狂人叫陳玉坪。陳氏宗譜記載,說他“胸襟灑落,器宇軒昂,嘗以智者自命,出入經史子集,旁若無人。”這個住在窮鄉僻壤的陳玉坪頗有現代意識,他認為“欲明形勢,擴見聞,增才幹,強種族,非學外國不為功”。大約陳家比較富裕,光緒二十六年(即1900年)陳玉坪攜妻挈子自費到日本遊學。他在日本學習一年後回國,見識大增,回鄉後鼓吹辦學堂,創立警察。他常對人說:“不講農工商之學,中國土雖廣,民雖眾,終無解於人滿之患。”“欲盡地利,必先講化學。養土膏,辨谷種,儲肥料,留水澤,引陽光,無不需化學,故需設農務學堂”。可惜陳玉坪這些先進的主張,引來的只是那些留長辮子穿馬褂士紳的嘲笑。陳樹屏到蘄州後,把陳玉坪從鄉間接到蘄州城,讓他擔任高等國小堂堂長。陳玉坪不負重託,又羅致一些“德、才、識”兼備之士為學堂教師,使學堂達到7個班360名學生,一時,高等國小堂“人才鱗集”。
教育經費的籌集,始終是陳樹屏殫精竭慮的難題。在廢科舉之前,教育經費主要是來自學田和學款。所謂學田,即是學校擁有的田產收入,學款則是學校收起的學費。學校擴大以後,學田收入和學生所交的學費遠遠不夠學校支出,於是由官款拔付為主。
陳樹屏在蘄州任上總共幹了一年另十個月,任期雖短,但做了不少讓州人稱頌的好事。他懲治仗勢構訟的地方教民,讓江漢道照會義大利駐漢口領事,除了某教民名籍,滅了洋教士威風;他創辦監獄工廠,令犯人習紡織手工各藝,請教師為犯人講課藝,使犯人出獄後有一技之長能自食其力;他勸鄉民墾植,廣種桑、麻、茶、果、木、竹,便州內沒有荒蕪的土地...當然,他最大的政績是辦學堂。
淳樸的蘄州人以自己的方式感謝陳樹屏,出資在麒麟山上建一個亭子紀念。麒麟山是蘄州城的制高點,“麟閣江山”為蘄陽八景之首,在這樣一個名勝之地為陳樹屏建紀念亭,足見州人的重視與誠意。紀念亭取名“望江亭”,因為陳樹屏是安微望江人。還有一意是,在亭內望滔滔東去的長江。蘄州廩生何九香題《望江亭前懷州守陳戒庵》詩一首:
歡顏廣廈天下事,遺愛成都八百桑;歲歲望江亭上望,人心東去比江長。
何九香也是蘄州的名流,他把陳樹屏比作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諸葛亮。諸葛亮死後,給家人只留下八百株桑樹。
陳樹屏離開蘄州到張之洞幕府後,一度曾任過武昌知府,官雖升一級,但幹得並不順利。他後來大部分時間都是辦教育,創修存古學堂並任存古學堂總辦,任湖北提學司總務科長,晚年在上海襄辦慈善事業,民國十二年(1923年)卒於上海寓所。
羅田為官
陳樹屏為官清廉。在羅田縣任職期內,人稱之為“陳青天”,並編演《羅裙記》以頌其事跡。在政治上敢於破舊立新。倡行革除公署門簽名目,家丁不許參與公事,責令書吏入堂內值日,禁止與家丁通話。檔案、書信等官文來往均以擊柝(打更的梆子)為號,在公堂外安排文員值班,代喊冤人書寫狀子,如狀告人自帶訴狀,若訴狀不符,則進行修改糾正。遇到人命案件,即便親自前往實地勘察。從此,書差、訟師都無法徇私舞弊。他對囚犯採取感化、改造政策,創建“自新所”和“監獄工廠”,令犯人在獄中學習紡織等工藝,請教師為犯人講課授藝,使囚犯刑滿出獄後有一技之長,各有藝業,能自食其力,變為良民。並對輕罪犯人進行人性化管理,在年末時,讓輕罪犯人交保後各自回家過年,令犯人趁回家之機向狀告人道歉,以和解息事,否則過完年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歸獄服刑。果然個個都在次年的規定時間內歸獄,沒有歸獄的已在家自行調解,狀告之人滿意後也不再追訴。
隨州為官
光緒二十四年(1898)他被調至隨州。隨州與豫省相毗鄰,幅員遼闊,常有盜匪出沒,人們深受其害,也留下了大量的積案不能了結。陳得知情況,在到任前,只帶著一個僕人住在城外的寺廟中,在隨州進行微服私訪達十多天。經過暗訪得知有個教民王某與官吏中的兩個文武署相勾結,殺人耕牛聚眾賭博,竟無人敢問;另一個訴訟師爺姚某,家有兩代舉人,其弟是書院院長、隨州的紳士,有很多門下,一貫勾結官府欺壓百性、強奪民財,人們畏之如虎。他到任後,依法懲辦,聲震全州。前任知州留下百餘起積案,他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深受民眾的歡迎和崇敬。

軼事典故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有主僕二人租賃了武昌金水閘的一間公館居住,主人二十來歲年紀,身材修長,膚色白淨;僕人四五十歲模樣,光面無須,說話帶有女人腔。主僕都說一口純正的北京官話,平日裡閉門不出,但衣著打扮、飲食使用,出手都很闊綽。而且,僕人每天端茶奉食,都是跪著呈上;有事情通報,則稱主人為“聖上”,自稱“奴才”。由於鄰居住的都是一些閒居等候職缺入補的官員,見了這等排場,覺得很驚奇,於是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傳遍了武漢三鎮
當時正值戊戌變法的第二年,變法失敗的光緒皇帝被慈禧太后幽禁在瀛台,僅給衣食而已,沒有行動上的自由。各方媒體都同情光緒而反對慈禧。聽到小道訊息,漢口的媒體都私下猜測,認為光緒已偷偷從瀛台逃出,前來投靠湖廣總督張之洞。而報導此事時,漢口的報紙還採用了春秋筆法,以“說唐故事”為隱喻,武則天暗指慈禧太后,被武后廢掉的唐睿宗李旦則指光緒,就連上海的不少報紙也紛紛轉載此事。一時間,張之洞保駕的小道訊息傳遍了海內外。
傳言愈傳愈盛,不久就有人登門拜訪,有意無意間,看到主人的被褥上繡有五爪金龍,每天吃飯用的玉碗,上面也刻有龍紋,僕人還拿出一方印章示人,上面刻有“御用之寶”四字。有人為了證實僕人是否為宮中的內侍,就幾個人邀約僕人到澡堂子洗澡,其間藉機查驗,對方果然為太監。這樣一來,眾人原有的一絲疑心也隨之消除,登門拜訪時,經常有人行三跪九叩的大禮,嘴裡稱恭迎聖駕。對此,對方也是坦然而受,只是略擺擺手說:“不必為禮。”接下來,就有一些正在候缺的閒官為了前程,頓然起了巴結之心,不僅親往拜跪,還奉上珍玩錢物,以討皇帝的歡心。
聞知訊息,江夏知縣陳樹屏也登門拜訪,想了解對方的真實身份。然而對方很傲慢,表示只有見了張之洞,方可透露身份。陳樹屏心中存疑,遂將此事上報給了張之洞。張之洞讓手下拿著光緒的照片,暗中去作對照,都說很相像。又發密電到北京向同僚查詢,得知並沒有光緒出走的訊息,而瀛台守衛森嚴,外人無人敢入,誰也無法確定在武昌金水閘的人,究竟是不是光緒本人。後來,就連戊戌變法後逃到了日本的梁啓超也寫信給張之洞,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
某日,張之洞接到同僚張子青的手函,確認光緒還居住在瀛台內,要求張之洞審理假冒者,以平息流言。於是張之洞命人將主僕二人抓捕到案,親自審理。公堂上,兩個兵卒鉗挾著假光緒,讓他跪下。
張之洞問:“你常說要見我,現在見到了,趕快老老實實說出來歷。”
對方說:“現在人多不能說,你先退堂,我當面告訴你。”
張之洞斥道:“不說就辦你砍頭之罪。”但對方的嘴仍然很硬,表示任由處置。
張之洞遂將案子交給武昌府、江夏縣審問,在嚴刑拷打下,兩人終於供出了真相:假冒光緒者是一個戲子,名叫崇福,從小就常到宮中演戲,所以對宮裡的事情很熟悉。由於長相和光緒神似,同班的戲子都戲稱他為“假皇上”。僕人則是一個看守倉庫的太監,與崇福相識已久,因為監守自盜被發現,遂逃出宮中。兩人知道光緒被幽禁在瀛台,無法和外面通訊息,經過商量,就讓崇福假冒光緒,然後到各省行騙,所用的被子、玉碗、印章都是太監從宮裡偷出來的。
真相大白之後,兩個騙子皆被處以斬刑審皇帝之說,便廣為流傳。此事的經過在民國筆記《世載堂雜憶》里有很詳細的記載。而主審此案的江夏知縣陳樹屏,是作者劉成禺的“房師”——科舉考試時閱卷的房官。因為這一層關係,劉成禺得以親歷了張之洞審理假光緒的過程,所以他記敘的這一案子,內容非常翔實。後來,劉成禺還就此事問過陳樹屏,為何一見假冒者就起了疑心,答曰:“對方的神情舉止,都帶有演戲的痕跡,故而只能是一個戲台上的皇帝。”

人物逝世

光緒三十二年(1906)八月任武昌知府。不久,因奔母喪去職。宣統元年後歷充督署參議、文案、軍務處課長,兼湖北布政司和提督使司總務科長等職。宣統二年十月九日,清廷在武漢大肆搜捕革命黨人,當夜對被捕的劉復基、彭楚藩、楊洪勝等人進行審判。湖廣總督瑞澄命陳參加會審。在會審中,他“主寬緩,銷毀黨人名冊,以安眾心”,但瑞澄不聽。劉、彭、楊三烈士被害後,陳又請焚黨人名冊,瑞仍不聽,只好僅從公議,緩決學生牟鴻勛等。辛亥革命後,陳寓居上海,袁世凱多次委以官職,皆辭而不就。民國6年夏,陳一度出任黎元洪總統府顧問,見時局日非,期月即去。暮年在滬致力興辦慈善事業。民國12年農曆十一月十三日卒於上海寓所。黎元洪曾致輓聯哀悼。生前撰有日記32冊(始於民國元年,止於民國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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