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華(鹹寧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陳榮華,鹹寧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2019年2月1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鹹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月3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19日,據鹹寧市紀委監委訊息:鹹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陳榮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鹹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30日,經鹹寧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報鹹寧市委批准,鹹寧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陳榮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陳榮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規占用涉案車輛歸個人使用,給予他人財物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履行法定納稅義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明知他人開設賭場涉嫌犯罪,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放縱,致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罪。
陳榮華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缺失,知法犯法,貪贓枉法,私慾膨脹,收受賄賂,且在黨的十八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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