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鳳(李剛門受害者)

陳曉鳳(李剛門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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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鳳,1990年生,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學生,2010年10月16日(重陽節,周六)晚在學校與一名女同學在校園內滑輪滑時,不幸被急速駛來的黑色邁騰轎車撞飛,次日去世,年僅20歲。2010年12月通過“和解”,受害者家屬獲賠46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曉鳳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北石家莊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
  • 出生日期:1990年2月16日
  • 逝世日期:2010年10月17日
  • 職業:學生
  • 畢業院校:河北大學工商學院
人物生平,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人物生平

2010年9月,陳曉鳳進入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大一讀書。一個月後,即2010年10月16日晚,在校園內被急速行駛的黑色邁騰轎車撞飛,17日17時20分因搶救無效去世,年僅20歲。
1990年生的陳曉鳳,來自一個普通農民家庭,老家為河北石家莊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家裡種有兩畝旱田,父親陳廣乾是打井民工,一天能賺80元左右,供養她和哥哥陳林讀書。
陳曉鳳從小愛學習,在辛集市世紀中學國中三年她都擔任班長,之後考入辛集市育才中學。2009年高考落榜,復讀一年,考入河北大學工商學院。
據生前好友介紹,曉鳳身高160厘米,留著中長直發,性格開朗、愛說話、老實穩重、學習刻苦。
上大學後,陳曉鳳選了跆拳道課,並且愛上了滑輪滑。事發當時,陳曉鳳剛參加完一個社團舞會後,在張晶晶的攙扶下學習輪滑。
“要求上進”是陳曉鳳留給其輔導員楊子波的印象,開學初,她就參加了班級組織委員的競選。
陳曉鳳和哥哥陳林打小就感情很好。“我管她叫妞,她學過素描,比較幹練,有自己的思維。”陳林回憶說,“曉鳳的兩個奮鬥目標是雙學位和公務員。”
在一篇題為《媽媽我想對你說》的日誌里,陳曉鳳如此寫道:一個人背著旅行包行走在異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也許我不孤單,但依舊放不下你們,因為血肉相連。
10月10日9時25分,陳曉鳳生前最後一次更新QQ簽名檔:成長無非就是讓自己看明白還有哪些門沒在你前面砰的關上。

事件經過

2010年10月16日晚9點40分許, 在河北大學工商學院易百超市門口,李啟銘(又名李一帆)駕駛一輛黑色邁騰轎車,將在甬道上練習的兩名女孩(一名穿著輪滑鞋,一名穿著板鞋)當場撞飛。汽車的擋風玻璃瞬間破碎。其中陳曉鳳被撞後在空中翻騰,又被車玻璃及車反光鏡二次撞擊。但肇事司機並沒有停下,而是繼續驅車駛向女生宿舍去接女友。 其中陳曉鳳因受撞擊嚴重,頭部有明顯血跡,當場昏迷。張姓女生倒在路邊不斷呻吟。不久肇事者驅車原路返回,稍微減速後欲駛出學校,眾多在甬道練習的武術協會學生,在保全的配合下,將李啟銘所駕駛的肇事車輛攔下,要求肇事者下車,但遭到肇事司機李啟銘的拒絕,並聲稱:“看把我車給刮的”,“我爸是李剛”,“你們有本事去告我”。其中“我爸是李剛”因觸動無數網民的敏感神經而在短時間內被廣大網民及主要網路,媒體大量轉載,並因此而形成轟動全國的官二代撞人案:“李剛門”。
沒看見其穿著輪滑沒看見其穿著輪滑
第二天(17日)17時20分,急救中心傳來訊息,陳曉鳳因傷勢過重,救治無效死亡。同學們很悲傷,他們決定用行動悼念逝去的女孩。當晚從21時40分開始,短短兩個小時內,數百名學生及老師自發地聚集在事發的易百超市前,準備用自己的力量舉辦一場簡單而沉重的紀念活動來為死者祈禱。他們圍在一起,點亮了蠟燭。之後不斷有學生加入他們的哀悼陣營。夜深了,指針已指向了23時30分,但悼念活動還未結束,數十名同學老師在瑟瑟寒風中守望著唯一的溫存——幾根蠟燭。
2010年10月25日陳曉鳳某校友還為他在網上建立了紀念館。

事件結果

2010年11月4日以後,發生在河北大學校園內的“李剛門”事件變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網上傳出,受害方陳曉鳳一家的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並透露李剛家已與陳家私下“和解”。
據了解,在11月初,李啟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定,現在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定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河北警方2010年12月21日證實了這一訊息。但警方同時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律師認為,雙方和解對於李啟銘將要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會有“很大影響”。
陳曉鳳的父親陳廣乾私下跟記者表示。但按照協定約定,陳廣乾不得再和李家有聯繫,不得和媒體接觸。
46萬元的民事賠償
2010年12月20日,記者來到河北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這裡是被撞死的女大學生陳曉鳳的家。在這個有3000人的村子裡,多數村民並不知道陳曉鳳的父母陳廣乾和張芳已經回家。陳廣乾仍很內疚。“我不知道怎么辦,孩子已經沒了,還能怎樣?”他不停地抽菸。兒子陳林在石家莊重新找了份工作,但他沒有告訴父母自己的公司地址和名稱。在處理妹妹被撞這件事上,這個家庭曾有過兩種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和解過程。陳廣乾告訴記者,11月1日,保定市交警支隊向受害者家屬提出,肇事方(李剛家)要求“解剖屍體,查清死因”。據一位了解整個和解過程的知情人士透露,陳林當時堅決反對解剖,陳廣乾也不同意,他認為那樣“對不住女兒”。到11月2日上午,辦案人員又對陳家說,可以不做屍體解剖了,只做屍表檢驗。陳廣乾寫了個“我同意只做屍表檢驗”的“同意條”,並被告知下午三點在保定市急救中心太平間進行。
但與父親有意見分歧的陳林還是堅決不同意做屍表檢驗,他曾通過微博向社會求助:“……我懇求社會各界人士能夠儘快趕往保定幫幫我!謝謝!”陳林對自己的一位朋友說,想給妹妹討個說法,通過法律途徑。這是陳林和父親最後一次在處理陳曉鳳事件上的爭鬥。陳廣乾回憶,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陳曉鳳老家的鄉幹部、村幹部趕到他們住的賓館,告訴陳廣乾“上級要求和解此事,不能讓事態進一步擴大”。陳林後來告訴身邊的朋友,當天,他的手機被叔叔陳玉茂沒收,與外界失去聯繫。因此陳廣乾簽訂協定時,他並不在場。“村裡的,鄉里的,保定的,石家莊的,好多人都在。”有些人陳廣乾並不認識,他只知道這些人要求他儘快簽訂賠償協定。11月5日下午,陳家代理律師張凱接到陳廣乾的電話:“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後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半小時後,律師所告訴張凱:陳家到律師所解除了契約。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賠償協定上規定,李剛賠償陳家所有費用總計46萬元人民幣,雙方擔保人分別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和南四仲村村主任。陳廣乾說,簽署協定前後,作為肇事方代表的李剛始終未出面,協定是李剛在上面簽好字之後拿給他簽字的。陳廣乾說,協定中規定“雙方不能再聯繫,不能接觸記者”。陳林告訴相熟的朋友,為了防止陳家與外界聯繫,這46萬元並沒有當場給陳家,而是由位伯鎮政府暫時保管,等事情平息後才能交給陳家。直到12月20日,陳廣乾才肯定地告訴記者,已經拿到了這筆錢。“我們只想早點解決,多幾十萬少幾十萬對我們來說也就那樣。”陳廣乾還是走來走去,“我們拖不起啊。”
約定沒有實現
上述知情人士還告訴記者,賠償協定簽署後,村主任讓陳廣乾與張凱律師解除代理協定。“一上午就在賓館簽了幾份協定,當天下午我們就被送到老家了。”陳廣乾說。與律師解約,陳廣乾並沒有親自去北京。他說,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鎮工作人員將陳廣乾簽署的解除協定書送到張凱律師的北京律師所。在律師張凱看來,民事和解與他接案時預想的一樣,“陳家終究會與李剛家私下達成協定,解聘律師,了斷此事。第一天與陳曉鳳的父親見面時,我就知道會有這樣的結局。”“這個案子打起來一定會壓力很大,我本人也會受到很大的壓力,你們請我做你們的律師,我可以免費代理,但你們不能因為受到壓力而私下談判,即使和對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溝通。”張凱說,在接案時,他曾和陳廣乾約定。但約定沒有實現。協定簽署後,保定警方同意了陳家“屍體不火化,拉回老家”的請求,11月5日中午,在醫院治療的陳曉鳳母親張芳被強行出院。
民事積極賠償 量刑可能減輕
這一民事和解成為“李剛門”的新進展。而在網民將這一和解解讀為“李剛門”處理結束後,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12月21日表示,此案屬於應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結案。保定警方稱,“犯罪嫌疑人李啟銘依然羈押在看守所,該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但警方同時證實,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啟銘的委託代理人與車禍受害人陳曉鳳的家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定,這一協定已經如期履行完畢。
案件還沒有開庭審理,李家主動要求與陳家進行民事和解,在律師界看來,這種做法“明顯是想通過和解來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青島青大澤匯律師事務所劉鵬燕律師分析,民事積極賠償,刑事很有可能判緩刑,“以前有過很多類似案例”。劉鵬燕稱,如果以“交通肇事”量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李啟銘同樣可能面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多位律師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分析,“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而在他們看來,李啟銘酒後駕車撞死人逃逸案中,“重大傷亡”具有不確定性,這需要由法院來確定。但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醉酒駕車,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的關鍵是整體事件中肇事方的表現。”
劉鵬燕稱,無法判斷李啟銘將會以什麼罪名被起訴,但可以肯定的是,“積極進行合理民事賠償,會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陳廣乾並不清楚這些法律條文,他說,“我能理解李剛作為一個父親的心情,事情已經這樣了。”張凱此前則透露,李啟銘肇事逃逸案中,公安機關是以交通肇事罪偵查終結的。在張凱看來,李剛之所以通過各個方面向陳家施加壓力,“一個很明顯的目的就是迅速達成民事和解,從而在刑事量刑中能夠獲得較輕判罰。”張凱在部落格里說,“李剛案以如此和諧的方式接近尾聲,我們不排除李啟銘在公眾的壓力下會被懲罰,甚至嚴懲。然而,我們想要的僅僅是這個嗎?”
捨不得燒掉的日記本
和解和賠償沒有給陳家帶來任何改變。在南四仲村的家裡,陳廣乾和張芳已經沒有了時間的概念,“回來快一個月了,還是一個多月了?是幾號?”陳廣乾面前有三盒煙,但他轉了一圈也沒有找到打火機,最後從已經摸過兩次的口袋裡找了出來。東邊的房子沒有開暖氣,他挪到了西房。這是12月20日上午9點30分,他和張芳剛吃完早飯。“我們起得晚,晚上睡不著。”張芳靠著炕頭半躺著,徹夜流淚讓她的雙眼通紅。她起身找茶杯,倒滿水,從一個紙包里取出十幾個藥片,吃下去。提到兒子陳林,陳廣乾“嘿嘿”笑了兩聲。
11月5日以後,陳林回到石家莊,他開始變了。只有最熟悉的朋友介紹,才能要到他的手機號和QQ號。但即使有朋友介紹,他也不會和別人交流。陳曉鳳的死對他的打擊很大,而事後的處理,違背了他最初的想法,他說,“我感覺沒有為妹妹做到最好。”陳廣乾只有在提到陳林時才會話語多起來,“等工作安頓了,就該結婚了。”但他很快又說,“快要過年了,他就要回來了。”“過年會更難受。”張芳冷不丁冒出一句,陳廣乾頓時沉默了。電視裡突然出來了“Super Junior”組合,陳廣乾看著小伙子又唱又跳,“這是她最喜歡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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