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波(都昌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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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波,男,漢族,1976年12月出生,江西都昌縣人,在職本科學歷,1997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警長。

2021年8月7日,陳曉波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曉波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都昌縣
  • 出生日期:1976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處理,

人物履歷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刑偵專業學生;
1997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都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
2003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都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縣城中隊中隊長、城鎮分局刑偵股股長;
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任都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都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
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任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禁毒大隊大隊長;
2013年4月至2017年8月,任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正科級);
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任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任科員;
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06-02,都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曉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九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湖口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1年8月7日,都昌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曉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陳曉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民眾紀律,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陳曉波還涉嫌其他犯罪。
陳曉波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職業操守,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甘於被"圍獵",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執法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身為公安幹警,執法犯法,與涉黑人員串通一氣,為涉黑組織頭目逃避查禁通風報信、出謀劃策,充當"保護傘"。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都昌縣委批准,都昌縣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陳曉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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