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恆文,九好集團原財務總監。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員。
2017年3月10日,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陳恆文是九好集團財務總監,九好集團審計報告所附財務報表顯示,陳恆文在九好集團公開披露審計報告所附財務報表及附註的主管 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欄均有簽名,陳恆文承認上述簽名為其本人簽署。其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及證監會有關規定,違法情節嚴重。 對陳恆文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對陳恆文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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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陳恆文,九好集團原財務總監。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員。
人物事件
2017年2月26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國新辦舉行的記者會上曾鄭重其事地向大家“劇透”,在併購重組方面將公布一些“有影響力的案子”。
2017年3月10日,首個典型案件浮出水面:九好集團借殼鞍重股份涉嫌以虛增收入、虛增銀行資產為手段,企圖將有毒資產裝進上市公司的案件被證監會查辦。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九好集團通過各種虛假手段,將自己包裝成價值37.1億元的優良資產,與鞍重股份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以期達到借殼上市的目的,九好集團及其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證監會擬對九好集團、鞍重股份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範圍內頂格處罰,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439萬元,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員郭叢軍、宋榮生、陳恆文等採取終身市場禁入以及5至10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