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泛鑫保險原總經理)

陳怡(泛鑫保險原總經理)

陳怡,女,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2013年8月,傳陳怡攜款5億元潛逃加拿大,創下保險史上高管攜款潛逃案。2015年12月8日,判處陳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怡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女
  • 判刑:無期徒刑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展開調查,押解回國,兩周等待,排查風險,媒體採訪,各方態度,一審宣判,終審宣判,

人物經歷

陳怡原是太平洋安泰(現建信人壽)的銷售精英,2004年進入太平洋安泰之後,憑藉其特有的銷售策略,很快就成長為團隊的業績精英、大單高手。當其他夥伴每張保單的保費收入還停留在兩三千元水平的時候,她的一張意外險保單往往就能達到1萬元,2009年後陳怡與其他5人組成創業團隊加盟泛鑫保代,這家公司從此進入保費規模迅速膨脹的時代。
陳怡
2013年8月,市場傳陳怡攜款5億元潛逃加拿大,創下保險史上高管攜款潛逃案。

人物事件

2013年8月14日 保險中介巨頭泛鑫保險美女高管疑攜5億潛逃
2013年8月14日 泛鑫保險回應稱陳怡已不再擔任總經理
陳怡
2013年8月15日 保監會介入調查泛鑫高管跑路事件
2013年8月15日 泛鑫擅售自製固收理財協定,上海保監局稱警方已立案偵查
2013年8月19日 泛鑫被曝和投保人簽巨額蹊蹺契約,資金疑遭截留
2013年8月19日 中國警方在斐濟抓獲“攜5億元出逃”美女高管

展開調查

調查緝捕
2013年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報案,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涉嫌經濟犯罪且已潛逃。上海市公安局立案調查發現,陳怡在案發前已潛逃境外。公安部接到情況上報後,立即展開境外緝捕,並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報,向有關國家和地區提出協助查找犯罪嫌疑人請求,經全力工作,查明陳怡已逃往斐濟。公安部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與斐濟執法部門開展密切合作,並派出工作組赴斐濟開展緝捕工作。
保監會和公安部門已經開始介入。

押解回國

2013年8月19日晚,公安部通報,在我駐斐濟使館的大力支持下,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通力合作,在斐濟成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並於8月19日晚將陳押解回國。
泛鑫高管陳怡被押解回國 保險公司急查風險業務
核心提示:公安部2013年8月19日晚通報,已在斐濟成功抓獲陳怡,並於8月19日晚將其押解回國。
震驚業界的“上海泛鑫美女高管疑攜款出逃”事件獲得突破性進展。公安部8月19日晚通報,已在斐濟成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並於8月19日晚將其押解回國。
上海浦瑞律師事務所律師洪治綱介紹,按照流程,接下來是等待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結束後,案件將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後如果認為證據充分就會提起公訴;證據不足可能會退回補充偵查。整個流程所需時間尚無法確定。
同時,泛鑫事件帶來的震動效應還遠未結束。記者19日下午走訪泛鑫辦公區時,不時有客戶前來要求退保;包括陽光人壽、華康保險在內的多家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公司表示,已收到監管部門有關中介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當前正在進行排查。

兩周等待

周一下午,身著統一黑色職業裝的泛鑫保險代理人不時接待著前來登記退保的客戶。對於陳怡其人和退保相關問題,泛鑫公司的人員和代理人均不願意多談,而是不停強調“我們也是受害者”。
一位客戶說,泛鑫告訴他要等兩個星期,公司有人會帶著去和保險公司談,希望到時能成功退保。對於客戶的退保訴求,兩個星期後泛鑫會拿出怎樣的解決方案,本報將繼續跟蹤。
就從與泛鑫合作過的保險公司和投保客戶處獲得的信息看,不排除公司有一部分是正常的保險業務;一部分則是夾帶理財協定的“變形保單”,正是這部分協定被指涉嫌違規或違法。
退保客戶張先生通過泛鑫簽訂了一份年繳15萬的20年期兩全保險契約,同時泛鑫代理人還與他簽定了一份協定,約定一年後返還15萬元本金和8%的年化收益。張先生說,他投資的目的在短期理財,如果不是泛鑫代理人承諾一年即可還本付息,他不會買這份長期保險。
有媒體報導,有客戶雖然也是購買的年繳15萬元的20年期分紅保險,但一次性躉交了300萬元給泛鑫,後者承諾一年後返還本金及10%的年化收益。還有客戶直接購買的是泛鑫自製理財產品。高額投資收益誘惑下,泛鑫快速聚攏了大量投保人或投資人。
與客戶的短期理財協定到期後,泛鑫如何處理餘下的尚待繳納續期費的巨額保單,成為解密泛鑫運營模式和資金鍊的一個關鍵。一種說法是,大量高額保單使泛鑫規模業務快速上升,獲得了較一般中介更高的代理手續費,這些手續費被用以給付客戶的“理財收益”,以及購買新的保單,同時繼續套取高佣金。
具體操作中,泛鑫還存在一些不合常規的做法,例如有的理財協定上,簽訂契約的雙方一方為投資人,另一方則為業務員而非公司。
一家曾經與泛鑫有過合作的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說,一般10年期以上的長期期繳保單年繳保費約在幾千元至幾萬元,但泛鑫拿過來的保單中,10萬元年繳保單非常普遍,甚至不乏200萬元的年繳保單,公司後來擔憂風險,終止了和泛鑫的合作。對於泛鑫銷售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該如何認定,而陳怡又將擔負怎樣的法律責任,以及陳怡是否的確捲款5億,尚無權威說法。陳怡,一個膽大的女人,又不是被泛鑫副總江利用,控制你,你會做這樣瘋狂的事嗎?有網友這樣評論道。
陳怡

排查風險

泛鑫事件波及範圍除了其公司內部、客戶,以及有直接業務關係的保險公司外,也震動了保險業界。
日前,保監會緊急發文至各地保監局及人身險公司,要求對2010年1月1日以來,通過專業中介銷售的保險期限超過1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展開全面風險排查。排查工作將於8月底完成。
排查重點主要有5個方面,包括專業中介代理的保費收入具有在短時間內增長迅速、且呈現件均保費高、繼續率高、自買單比例高等特點、不同投保人保費來源於同一交費賬戶等問題的業務。
一位壽險公司副總經理表示,保險中介主體多,個體發展良莠不齊,惡性競爭、高額返傭現象並不鮮見,泛鑫事件雖為“個案”,卻也將保險中介銷售中的一些沉疴暴露於眾,對於行業形象是個打擊,但也或可成為行業治理整頓的一個契機。同時,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以及理財產品時也需更理智。華康保險一位負責人建議,消費者在購買任何金融產品之前,自己必須對產品屬性和契約概要有個基本認識。以保險為例,任何情況下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代理人都不能經手客戶保費,發現有違規經手客戶保費的情況要向保險公司投訴。
監管部門正逐筆查證泛鑫保單
公安部19日晚通報,涉嫌攜款跑路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已被押解回國。相關部門昨天表示,這對案情的偵破有利,但尚無進一步訊息。與此同時,上海保監局近一階段在逐筆查證相關保單,配合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

媒體採訪

“真有五個億我也不用走了”
當前,陳怡在看守所首次接受媒體採訪,講述自己的創業經歷和逃亡過程。
“本來還有僥倖心理”
記者:經營時有沒有考慮到後來的結果?
陳怡:最早的時候也做了一些鑽漏洞或者是違規的事情,我總覺得這是一個公司的事情,沒想到最後有這么大的惡劣影響。
(我)在很無奈的情況下一步一步走到如今,如果停下來,公司馬上就要面臨倒閉或是不能再發展了。
我本來還有一些僥倖心理,希望做大以後,通過其他方式來彌補損失,從而可以挽回局面。
“背著負擔不能停”
記者:中間沒有機會糾正錯誤嗎?
陳怡:其實我一直也想轉型,希望能夠把這種違規的長險短做變成真正的保險。如果條件好,如果(投保)金額有限,還是有能力去支付長期保費。但很多事情事與願違,因為(先前)具體的業務經營不是我管,我只負責後期財務方面的管理。等我全面接手的時候,已然成當前這個樣子了,我就像背負著沉重的負擔,只能往前走,不能停下來。
“業務屢屢違法”
記者:為什麼要外逃?
陳怡:我做了很多努力,比如想把公司股權賣掉來補償,還有就是讓公司轉型,我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不佳。
我每天都面臨原來的一些後遺症,不斷要給客戶兌現,資金壓力太大了,我很難承受。而且後期,(我)也發現前期他們在做業務的時候做了蠻多我不清楚的違法事情,讓我無法承受。我身體也不太好,身心挺疲憊的,所以想離開了。
“想逃得越遠越好”
記者:對出逃的後果有考慮過嗎?
陳怡:也沒有多想,我很後悔,但我覺得如果我留在這裡結果可能也是一樣的。可能有那種僥倖心理,認為我走,只是我個人的離開,沒有想過是這么嚴重的後果。我回來以後,他們都說我成了名人了。
記者:外逃之前做了什麼準備?
陳怡:我也沒有什麼特別長遠的規劃,所以不是老早就精心準備,當時想要離開的時候就想儘快到那裡,能走得越遠越好。
在地下錢莊換外匯
記者:外逃時是否帶了5億人民幣?
陳怡:我通過一個中介介紹,在地下錢莊換了一些外匯。(帶走的)貴重物品,就是這幾年陸陸續續買的一些包,衣服。現金只有近千萬,如果真有五個億,我也不用走了。
“不想連累無辜者”
記者:有沒有想過會被抓回來?
陳怡:想過,也許會被抓住。當時是被移民局扣住了,也沒有告訴我是公安局抓我,我以為只是護照或其他的問題。但我想如果是公安的話,我也算解脫了,也沒有太多的驚訝,對公安我也是供認不諱,我知道的要交代清楚,不希望連累到無辜的人。

各方態度

泛鑫保險隨後的公開回應並沒有否認跑路傳言,但否認捲款金額高達5億元的說法,至於具體金額以及陳怡的去向,泛鑫保險拒絕表態。
泛鑫保險有代理合作的某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該公司確實收到了關於陳怡攜巨額款項潛逃國外的通知。
關於陳怡到底帶走了多少錢,分析人士表示,該案能夠驚動保監會,真實的涉案金額“肯定少不了”。
與泛鑫保險合作的幾家保險公司,他們表示也是剛剛接到關於泛鑫保險代理公司攜款潛逃的通知,並在焦急地等待監管部門的回覆,巨額損失肯定不會允許由消費者承擔,但是由此引發的群體退保和資金窟窿可能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不小的震動。

一審宣判

2015年2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簡稱泛鑫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江傑集資詐欺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怡因集資詐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院宣判後,被告人陳怡、江傑未當庭提起抗訴。

終審宣判

2015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集資詐欺案作出終審宣判。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條文規定,上海高院對抗訴人陳怡在量刑上作相應改判,判處陳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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