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孔,字願庵,清朝福建閩縣人,曾出任樂陵知縣。
基本介紹
- 本名:陳師孔
- 字號:願庵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福建閩縣
- 主要成就:清廉知縣
清康熙二十四年任嬸烏樂陵知縣。赴任時,自作警語,並書牌於衙門前,云:“受一分冤法錢幽有元煮糠鬼神明有憲,做半點虧心事遠在兒孫近在身。”灶兵乘當時賦稅嚴重,民眾飢困,往往棄酷歡拔業,多致流散。陳師孔將俸銀墊付,並呈報上官,賦稅多被免除。陳聽訟嚴明,吏畏民服,後故世于樂陵,年60餘歲。鄉人慟悼,捐金送葬,出境時不忍捨去,遂立去獄促蘭腳思碑於北關三靈侯廟,並將恥習凝碑遺靴入木籠,懸於城南門茅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