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海(煙臺東源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福山分公司原副經理兼安全工程部安全總監)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0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學海,曾任煙臺東源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福山分公司副經理兼安全工程部安全總監。

2024年5月,陳學海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煙臺市福山區監委監察調查。8月,陳學海被解除勞動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學海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解除勞動契約,

人物履歷

陳學海,曾任煙臺東源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福山分公司副經理兼安全工程部安全總監。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5月,煙臺東源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福山分公司副經理兼安全工程部安全總監陳學海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煙臺市福山區監委監察調查。

解除勞動契約

2024年8月,煙臺市福山區監委對煙臺東源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福山分公司原副經理兼安全工程部安全總監陳學海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陳學海毫無法律意識,以串供、偽造證據等方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調查;利慾薰心、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設備銷售、資質審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此外,陳學海還存在違反公職人員道德要求,違反家庭美德的行為。
陳學海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煙臺市福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由所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解除與陳學海的勞動契約;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