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年再次韻為謝而王才叔判院和篇繼至復用韻並謝

《陳同年再次韻為謝而王才叔判院和篇繼至復用韻並謝》是南宋詩人許及之創作的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陳同年再次韻為謝而王才叔判院和篇繼至復用韻並謝
  • 作者:許及之
  • 創作年代:南宋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鐺坐齋宮喜敬陪,高軒二妙屹崔嵬。
舊詩古廟香爐去,新句風檣陣馬來。
但有黃花堪落帽,不應白髮怕登台。
留連月色須明發,未受秋更密點催。

作者簡介

許及之,宋溫州永嘉人,字深甫。孝宗隆興元年進士。知分宜縣。歷官諸軍審計、宗正簿、太常少卿、淮南轉運判官兼淮東提點刑獄、大理少卿。寧宗立,擢吏部尚書兼給事中。因諂事韓侂胄,官至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進知樞密院事兼參政。侂胄誅,降兩官,泉州居住。有《涉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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