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鉛山縣獨立營政治委員,警衛營政治委員,閩浙贛軍區第二縱隊一支隊政治委員,第四縱隊一支隊支隊長。堅持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時期,任新四軍第三支隊五團營長,新四軍第七師十九旅五十六團營長,第五十七團副團長,獨立團副團長。解放戰爭時期,任新四軍第七師二十一旅參謀長,華中野戰軍第六縱隊十七師參謀長,華東野戰軍第六縱隊十七師副師長,第十六師師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志願軍師長,副軍長,中國人民解放軍副軍長,軍長,軍政治委員,北京軍區副政治委員,濟南軍區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