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亞春,男,1953年10月出生,廣東化州市人,2003年7月任茂名市副市長之前,先後在茂名下屬化州市和信宜市任職。在職研究生學歷1971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亞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化州市
- 出生日期:1953年
- 職業:政府公務員
- 主要成就:“姦污、欺騙北京美女記者”
網友爆料與多名女性公務員
不正當關係
個人經歷,人物事件,二奶舉報,網上發帖,裸照暴光,檢舉信,接受審查,
個人經歷
4.1995年2月起先後任化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
5.1996年9月起任化州市委書記;
6.2002年12月起先後任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7.2003年4月起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8. 2003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
廣東省第八次、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茂名市第七、八、九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二奶舉報
上周五,廣州一個論壇的帖子稱廣東某地級市C副市長灌醉並姦污北京女記者後欺騙要與她結婚,但她等了他七年後才得知他已經結婚,於是她舉報該副市長“大騙子、流氓、大貪污犯”。24日,又有一個論壇的帖子公布了據稱是該副市長的裸照,終於引發網上軒然大波,網友轉發和評論無數。
2010年10月25日下午,網帖所指的C副市長的秘書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網帖內容不實,副市長已向公安局報案,並向市委市政府匯報。該秘書稱他認為裸照並不是副市長的。
網上發帖
根據內容的描述,發帖人是一名女性記者,從對網路發貼的手法來看,頗有記者的痕跡,文章用可公布性愛視頻結尾,引發網路圍觀熱點,隨後發出幾張疑似艷照,導致事件持續發酵中。 根據網帖內容,描述2001年的相識,期間陳亞春的任職情況符合官方公布的簡歷,其描述2003年9月,陳亞春到中央黨校學習,並與她發生關係,這也符合官方簡歷的描述。但這些公開可查詢的資料,並不能確證事件的真實性,如蓄意編造,也完全可以根據簡歷來完成。
裸照暴光
2010年10月23日公布的四張艷照,是視頻截圖的,像素不高,比較模糊。從與陳亞春的官方新聞照片對比,髮型、身材、鼻子的輪廓,笑容的輪廓等綜合分析,結論只能是疑似。女主角在帖子內容中同時提出其有陳亞春的貪腐證據,並稱有錄音。同時也明確表述引發她網上發帖舉報的原因,是男主角未踐諾幫她開公司。
檢舉信
尊敬的各位領導及朋友們:
我是一位受害的女性,現舉報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這個大騙子、流氓、大貪污犯。
2001年,因工作需要,我到廣東省化州市採訪,採訪期間認識了時任化州市委書記的陳亞春。陳亞春是個大色狼,在我採訪期間想方設法對我百般獻殷勤,要求保持不正當關係,被我拒絕。
2003年9月,陳亞春到中央黨校學習。在此期間,他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並且主動表示他已經和他老婆朱秀珍離婚,還煞有介事地拿出一本離婚證讓我看(事後才知系偽造)。由於我當時涉世不深,便輕信了這個共產黨的高官的謊言,開始同他交往。有一次,他給我打電話說,他第二天要和黨校同學——國防科技大學的趙部長約我談採訪的事並共進午餐,在北京西苑飯店,我沒見到趙部長,只見他一個人來了,他說:趙部長有事要遲到一會,我們邊喝邊等他吧,初出茅廬的我,無論哪方面也不是這老傢伙的對手,他又找盡各種藉口把我灌醉,然後,他送我回宿舍,當我清醒之後,看看自己當時的狀況,努力回憶著,知道在我醉酒回來之後,發生了什麼,過了一會,大約是晚上8點鐘左右,他來電話了,還想到我的宿舍來,我當時實在是百感交集,有說不清的苦楚,又特別痛恨他、討厭他!我當時27歲,正是成家立業的年齡,而他已51歲,年齡大約是我的2倍,我與他女兒同齡,一直接受正面教育的我,實在沒想到,一個正在中共中央黨校接受黨的反腐敗教育的高官,一個如同我父親般的長輩,竟會採用這種辦法對我下手!我當時各種想法都有:想告他強姦、想自殺,但他畢竟是個老狐狸,跪在我面前聲淚俱下地磕頭認錯,還抱住我不放,恐怕我出去報警或是自殺,這樣持續了幾天之後,我也萬念俱灰、身心疲憊了,他又總是對我十分殷勤,拚命地對我展開追求,並不斷訴說他婚姻的不幸,還一直解釋說他和他老婆因多年性生活不和,已經離婚了,他和我搞兩性關係,是因為喜歡我,是想要和我結婚的,“你放心,我會像對待女兒一樣的愛護你,我除了歲數比你大點,其它方面我會比任何一個男人對你都好的!日久見人心,今後你就看我的表現吧!”在北京的那段時間,陳亞春頻頻約我外出遊玩,每次他都出手闊綽,一擲千金,隨著時間的延長,我對他漸漸有了好感,交往也越來越密切了。
三四個月之後,我向陳亞春提出結婚,他卻一反常態以種種理由推拖,時間就這樣一晃又過了兩年,我也實在等不下去了,就再次提出結婚,他又說,他在廣州讀書的兒子要高考了,等孩子高考一結束,馬上就和我結婚,否則會影響孩子的學習,總之,這個老狐狸總能找到聽起來合情合理的理由來拖延我,2010年春天,我已34周歲,實在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就又提出和他結婚的事,這次,無論他找什麼作藉口,我也不想再拖延下去了,後來逼急了,他就以我在北京上班,他在茂名工作兩地分居生活不便為由儘量搪塞。為了能夠和他在一起,我一狠心,辭掉了在北京令人羨慕的工作,隻身南下廣東。陳亞春也答應我在廣東給我開一家公司以解決我的工作問題。
我拋棄北京的一切,去了茂名之後,發現自己被騙了。不但陳亞春所承諾的開公司的事化為泡影,而且他對我的激情也一落千丈,更令人氣憤的是,我要求把我和他的關係公開,他感到實在是紙包不住火了,在我的百般追問之下,他只好承認他根本就沒有和朱秀珍離婚,有老婆的男人,我當時猶如晴天霹靂!陳亞春這個老混蛋完全是在玩弄我的感情!他作為政府的高官,一個受過黨多年教育的老共產黨員,一個和我父親同齡的男人,還是一個有老婆有孩子的官員,竟這樣欺騙我!我和他從27歲一直到34周歲!這7年的大好時光啊,竟讓他這樣無情地糟蹋了!陳亞春這個老流氓從頭至尾都在調戲我!我當時怒不可遏地對這個老流氓大發雷霆,陳亞春又虛偽地給我下跪,痛哭流涕地說,其實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朱秀珍是個母老虎,他根本不愛朱秀珍,他今生今世只喜歡我一個人!並且還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半年之內一定和朱離婚然後娶我。在無奈之下我只好計畫再等半年。
此後的結果可想而知,陳亞春這個老流氓一次又一次的欺騙我。我一個背井離鄉的弱女子,孤身在外無依無靠,只能聽任陳亞春這個地頭蛇的擺布。我也逐漸看透了陳亞春的虛偽、腐化、墮落的本質。因此,根據我同陳亞春一起生活的所見所聞,我檢舉揭發以下問題:
第一,陳亞春生活墮落。他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身為黨的高級幹部,一個有婦之夫,竟然貪戀女色,背著老婆找情人,還欺騙我的感情。到了茂名之後,我才知道除了我之外,他還和幾個女人有染,有的還是風塵女子。我真後悔自己輕信了這個老流氓的鬼話,像這樣豬狗不如的人混跡於幹部隊伍真是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第二,陳亞春生活奢侈糜爛。他的消費遠遠超出他的正常收入,在中央黨校學習其間,陳亞春經常和我一起請朋友吃飯,每頓飯的消費都不低於1萬元。我們約會每次都住在世紀金源酒店(當時是距離中央黨校比較近的五星級酒店,一晚僅房費就接近2000元),去北京的大商場(如燕莎商城、友誼商場等)買衣服、首飾和手機等奢侈品。據他講,他一個月的收入是7000元,扣除他和他兒子每月花費還有他父母的生活費、醫藥費等,他還有多少錢?
陳亞春在化州市楊梅鎮擁有幾十畝地的果園,內有豪華私家別墅。陳亞春在廣州還有高檔住宅,並且有保姆。請問這些房產憑他的合法收入幾輩子才能掙來?
第三,陳亞春有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他任化州市委書記時,幹部調動要經過他親自批准才行,凡是從鄉鎮調到化州市區的普通幹部,每人要給他8到10萬元錢;要當鎮級官員的20萬元,從鎮調回市區局級官員30萬元。原化州市那務鎮書記莫冠佳,化州市水務局長陳春雨都是通過行賄被陳亞春提拔上來的。
陳亞春在化州作市委書記期間,單位和個人建房都要交城市增容稅,他們每年徵收的城市增容稅就達幾千萬元,這幾千萬元就放在城建局的小金庫里(當時陳亞春夫人朱秀珍任城建局長),由朱秀珍來掌管這筆錢,兩人開起了夫妻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