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者陽之合

陰是陽的配合。西漢董仲舒天人感應理論體系中的重要命題。合,配合、對應、結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陰者陽之合
  • 定義:西漢董仲舒天人感應理論體系中的重要命題
《易傳·繫辭上》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認為陰陽的共存和互動作用是事物發展的規律。《易傳》還用陰陽理論闡釋社會現象,把君、夫、上等歸於陽,臣、妻、下等歸於陰,並已有將陰置於陽的從屬地位的傾向:“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易·坤》)董仲舒繼承並發展了《易傳》的陰陽理論,認為任何事物都是陰陽的結合。他說:“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後;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惡,有順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晝必有夜。此皆其合也。”(《春秋繁露·基義》)上、左、前、表、美、順、喜、暑、晝為陽,與之對應的方面為陰。董仲舒強調,陰陽有主次之分、尊卑之別,陽主陰次,陽尊陰卑,因而陽處於支配陰的地位,陰只是陽的配合:“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同上)作為陰的臣、子、妻,只能是作為陽的君、父、夫的配合。這種配合,是在承認並自覺服從陽的權威的前提下,竭其所能,成全陽的功業,而不得另行一套,或者居功自傲。“陰道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於君,子兼功於父,妻兼功於夫。陰兼功於陽,地兼功於天。”(同上)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陽主陰次、陽尊陰卑的邏輯使然。董仲舒說過:“陰,猶沉也。何名何有?皆並一於陽。昌力而辭功。”(《春秋繁露·陽尊陰卑》)董仲舒這種“陰者陽之合”的思想,是與其“天道無二”的思想密不可分的。他表面上承認事物存在著兩個不同方面,執其兩端而論,但實際上只強調一端,要通過對一端的推尊和對另一個端的貶抑,確立一端的地位和權威,從而為以層層絕對服從為顯著特徵的專制主義政治服務。他反覆論證併力圖建立的“王道之三綱”的政治秩序,便是陰者陽之合思想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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