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韓皋東都留守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除韓皋東都留守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除韓皋東都留守制
國之都府,半在東州,未遑時巡,方委留鎮,非位望崇盛加之勳舊者,則不足以允僉屬而副重寄也。刑部尚書韓皋,名德之後,郁然公才,正行通規,貫乎始終。累遷台府,連鎮藩維,入修職業,出樹風聲,故多遺愛,著聞中外。況一登朝序,殆三十年,舊德耆望,無居其右。俾乂東夏,僉以為然,乃加冢卿,以示崇寵。敬服嘉命,永孚於休。可檢校吏部尚書東都留守。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