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肉刑詔是文帝十三年以緹縈上書為導火索,漢文帝廢除肉刑所下的詔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除肉刑詔
- 拼音:chú ròu xíng zhào
- 釋義:漢文帝廢除肉刑所下的詔書
- 出處:《漢書·刑法志》
制詔御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惠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楚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今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漢書·刑法志》:齊大倉令淳於公有罪當刑,其少女緹縈上書,天子憐其意,遂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