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西安市雁塔區居民白某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養老金至2017年8月,總計6.14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養老保險金行政公益訴訟案
- 類型:訴訟案
關鍵字,要旨,基本案情,調查和督促履職,典型意義,
關鍵字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式
國有財產保護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
行業規範
要旨
針對冒領養老金問題,檢察機關準確把握和運用法律政策,督促行政機關追繳冒領的養老金,助推制定相關行業規範。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西安市雁塔區居民白某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養老金至2017年8月,總計6.14萬元。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7年11月,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雁塔區院)接到民眾舉報,反映白某死亡後其家屬冒領養老金。2018年1月24日,雁塔區院決定立案調查,並於同年2月6日向雁塔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對白某家屬冒領養老金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該中心回復稱已將該案移送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雁塔區人社局)。2019年3月,雁塔區院在跟進監督中發現劉某等20人的家屬涉嫌冒領養老金的問題,遂於同年4月16日立案調查。後通過調取、查閱雁塔區職業介紹所就業檔案、公安機關核查戶籍信息、養老經辦中心養老金賬戶等材料,查明了劉某等人原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家庭住址、具體死亡時間、戶籍登記信息,以及養老金的發放情況,最終查實劉某等20人的家屬冒領養老金的事實,冒領數額1萬餘元至20餘萬元不等,總計239.46萬元。2019年5月7日,雁塔區院向雁塔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對劉某等20名參保人員死亡後繼續領取養老金的行為依法處理。
雁塔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收到檢察建議後,向雁塔區院反饋其將白某案移送雁塔區人社局後,被以沒有管轄權為由退回。針對雁塔區不接收案件的問題,雁塔區院通過走訪多個部門了解職責、工作流程情況,並結合查詢的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發現問題的癥結源於職責規定,對於企業職工養老金違法案件的查處,部門規章與“三定”方案在規定上存在差異: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社會保險稽核辦法》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查處,但陝西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其地方人社部門的“三定”方案僅規定對城鄉居民養老金有查處職責,未規定對企業職工養老金違法案件的查處職責。為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雁塔區院聯合省、市、區三級養老保險主管機關進行座談,對養老金追繳程式、追繳措施和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銜接等問題進行討論交流。2019年9月,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下發《關於規範查處違法侵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人社部門在養老金核查、責令退還程式和適用文書等問題,徹底解決了規定空白和程式銜接的難題,並要求全省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每月定期排查,推動企業職工養老金違法案件管理實現制度化、常態化。目前,雁塔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總計追回養老金242.59萬元,剩餘3.01萬元正在退還中。
2019年11月,雁塔區院書面報告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建議對退休職工死亡後領取養老金問題進行專項監督。2020年1月,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企業離退休職工騙取養老保險金專項檢察監督活動。
典型意義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廣大民眾的“養命錢”,也是重要的公共資金,近年來冒領養老金的現象日益增多,造成了國家財產流失。本案中,檢察機關對轄區內長期廣泛存在的冒領養老保險金的違法情形進行深入調查,從個案中發現類案,並對案件辦理中發現的行政機關“三定”方案與部門規章不一致的問題,推動在省級層面出台規範性檔案,彌補監管漏洞,促進了本地養老保險工作規範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