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節水型社會發展綱要的通知
陝政發〔2003〕4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節水型社會發展綱要》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發展綱要
陝西省節水型社會發展綱要
一、建設節水型社會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1、水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關係經濟社會安全和長遠發展的戰略資源。為實現水資源的長期有效供給,必須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約資源的方針,把節約和保護水資源作為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重大政策。
2、我省是一個嚴重缺水的省份,水資源承載能力不足。全省水資源總量445億立方米,人均和畝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且時空分布不均,乾旱災害頻繁發生,水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建設節水型社會,將有效地抑制水需求的過快增長,是緩解我省水資源緊缺問題最直接、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
3、建設節水型社會,將使水資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從而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4、節約用水有很大的潛力。目前,我省居民節水意識還比較淡薄;農業灌溉方式比較落後,灌溉水的利用係數僅為0.5左右;部分工業生產工藝落後,節水措施不力,水的重複利用率只有40%左右;城鎮節水器具推廣套用進展緩慢,城市供水管網跑冒滴漏現象十分嚴重,平均漏失率高達15%。
二、建設節水型社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5、
節水型社會的基本標誌:社會成員樹立起強烈的水憂患意識和節約用水意識,能夠在生活和生產的全過程中自覺地珍惜水、節約水、保護水;在全社會建立起節水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督保障體系;實現水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水的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建立起高效用水的工業、農業和社會服務業,科學文明用水的城市和鄉村。
6、建設節水型社會的指導思想:按照人口、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要求,以水資源的合理開發、最佳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護為基礎,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為中心,建立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用水權交易市場,實行用水權有償轉讓,積極培育和強化公眾節水意識。通過產業結構調整、經濟手段調控、加強需水管理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措施,建設包括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生活節水在內的節水型社會,不斷提高區域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7、建設節水型社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一,統一管理,最佳化配置,以水定產,城鄉協調。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協調生活、生產、生態用水,最佳化配置水資源,以水定產業結構與布局,以水定發展方向,處理好農業與工業、服務業,城鎮節水與農村節水的關係。
第二,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制定實施方案和建設規劃,分階段組織實施。先期突出重點,抓好試點建設,不斷總結經驗,進而全面推廣。
第三,因地制宜,講求實效。根據不同區域發展情況、水資源條件,確定相應的節水目標、方案和措施。
第四,注重基礎,強化管理,完善機制,配套措施。加強基礎工作,強化取水許可監督管理,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配套,先進技術與常規技術結合,實現水量有保證、水質有改善的實效。
第五,立足地方,適當扶持,分工協作,公眾參與。節水型社會建設以地方為主,省上予以適當扶持。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利用行業管理特點,發動全社會廣泛參與。
三、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實施步驟
8、建設節水型社會的總體目標:通過五年努力,在全社會初步形成關心水、節約水的社會風氣和氛圍,湧現一批節水型的城市、企業和灌區。把農田灌溉節水當作重點,力爭農業節水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再用十年時間,創建一大批節水型的城市、鄉村、企業和灌區,農業節水要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重點工業行業達到國內先進用水水平,水權交易等節水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督保障體系形成,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突破性成效,躋身全國先進節水省份。到2030年,全面建成節水型社會。
9、建設節水型社會的主要控制性指標:
2005年,全省農業節水灌溉面積應占到有效灌溉面積的50%,達到1000萬畝。工業萬元產值取水量比現狀下降30%以上,平均在50立方米左右,水的重複利用率平均達到60%,工業取水量年均增長率控制在1.2%左右。保持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適度增長,供水有效利用率達到88%,節水器具推廣率達到7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到40%,處理回用量達到20%。
2015年,全省農業節水灌溉面積占到有效灌溉面積的90%以上,達到2000萬畝,灌溉水有效利用率達到63%左右。工業萬元產值取水量比現狀降低80%以上,平均降至30立方米以下,水的重複利用率平均達到75%,工業取水量年增長率控制在1%以內。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增長率與國內先進城市持平或略低,供水有效利用率達到92%,污水處理率達到70%,處理回用量達到50%。
10、建設節水型社會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典型示範階段,用五年時間,重點進行節水型城市、節水型企業、節水型灌區的創建試點,總結積累經驗;第二階段為全面推進階段,用十年時間,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升全社會節水意識和節水水平;各行業節水取得突破性進展;第三階段為鞏固提高階段,用十到十五年時間,跟蹤國內、國際先進水平,全面實現節水型社會標準。
四、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工作重點
11、抓好節水示範典型工作,培養和扶持一批節水典型,不斷擴大試點範圍,以推動全社會的節水工作。
12、以大中型灌區為重點,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灌區節水技術改造,採取國家扶持和民眾投入相結合的辦法,率先建成一批節水型的灌區。
13、以火力發電、紡織、造紙、鋼鐵、石油化工等五個高取水工業行業為重點,結合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換代,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節水示範工程,推動節水型企業的創建活動。
14、積極開展以城市為單元的“節水型城市”和以縣(市)為單元的“節水型農業”創建活動。選擇、安排一批城市、縣城(市)進行試點,力爭三、五年內取得顯著成效。
15、在水資源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前提下,採取政策扶持、市場引導的激勵機制,鼓勵吸收社會力量建設經營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及回用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供水、污水處理及回收利用的產業化。
16、建立穩定的節水投入保障體系。把節約用水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建立節水發展基金,扶持節水技術開發和推廣,對農業、工業節水項目予以重點扶持,對節水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企業節水技術改造項目,金融機構應當給予信貸支持。
五、強化巨觀調控,最佳化水資源的配置和合理利用
17、全省及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及節約、保護規劃是制定各地用水權指標的基礎,是各地、各部門、各行業安排項目、進行開發建設的重要依據,要自覺予以遵循。
18、各地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城市建設要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承載能力,根據區域的水資源狀況、水環境容量,合理確定發展規模,最佳化和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發展節水型經濟。在水資源不足的地區,適當控制城市規模,限制建設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服務業項目。
19、水資源配置的原則是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工業和生態環境及其他行業用水。鼓勵、培育和發展節水型產業,提倡使用再生水(污水處理回用水)。
六、加強取、用水許可制度和污水排放管理
20、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取水審批、監督。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實行水資源論證制度和節水方案、節水措施審核制度。推行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制度。
21、實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節約用水管理制度。各級發展計畫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區域水資源的供需狀況、節約用水規劃,擬訂年度用水總量控制與分配計畫,並組織實施。供水單位和自備水源單位要切實落實節水措施,按照規定程式報送各自的年度供、用水申請,由主管部門審批。用水計畫是對用水戶進行考核、獎懲的基本依據。要嚴格獎懲措施,對節水措施落實、節水效果顯著的用水戶,應給予表彰和鼓勵;對超計畫用水的用水戶,給予累進加價收取水費和水資源費的經濟處罰和批評、警告、直到吊銷取水許可證等行政處理。
22、加大水資源保護力度,壓縮廢污水排放量,逐步改善地表、地下水環境質量。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嚴禁進行各項開發建設活動,禁止一切排污行為,確保城市生活用水安全。
23、加強地下水超採區、限採區的管理工作。在城市規劃區,特別是地下水超、限採區,鼓勵發展公共供水設施,提高自來水供水覆蓋率,嚴格限制自備水源發展。
24、實行節水產品認證和市場準入制度,嚴禁生產、銷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設備和產品。
七、加快進行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
25、根據水資源的供需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適度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和供水價格,開徵污水處理費。通過水價的逐步調整,建立適合我省水資源短缺特點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價格體系,形成以價格手段為主的節水機制,促進節約用水和污水處理回用。
26、採取政策措施,制訂合理的污水回用價格,推動中水利用設施建設,不斷增加污水回用量在總用水量中的比重。
27、工業、農業、生活及服務業用水,均應裝置用水計量設施,按量收取水費。任何單位均不得對用水戶實行用水包費制。
28、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逐步推行階梯式水價。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超計畫、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
八、依靠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29、鼓勵節水技術的開發、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支持節水產品、工藝、設備的研製與推廣。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行業的實際,跟蹤國內外先進水平,組織科技攻關,提高本行業節約用水水平。
30、大力推廣和套用節水實用技術。農業節水要因地制宜地推行渠系防滲、管道輸水和小畦灌溉。在經濟條件較好、水源含沙量小的地區,有步驟地推廣噴灌、微灌及膜上灌與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技術。推行土地平整、耐旱作物品種採用耙磨保墒、秸稈覆蓋等農業節水措施。
工業要根據不同行業特點,篩選適用的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定期進行水平衡測試。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提高循環冷卻水、工藝水的重複利用率。
城市要大力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提高供水管網監測、維護、管理水平,降低管網漏失率,完善用水計量設施,推廣社區中水回用及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回用。
31、提高信息化水平,促進水資源管理的現代化。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網路、信息化和數位化等技術手段,建立水資源實時監控系統、最佳化配置管理信息系統、節水信息管理系統和專家決策系統。企業、灌區應採用計算機系統進行用水管理。
九、加快節水制度建設,依法加強節水管理
32、國家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制訂的涉水法規、法令,是全社會從事供水、取水、用水、節水及管理的行為規範,必須自覺遵循。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水資源形勢,不斷完善我省有關節水工作的政策法規,提高依法治水的水平。
33、加強水法律、法規的普及和教育,規範全社會水事活動行為,保證節水工作順利開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普法計畫,運用多種形式宣傳水法律、水法規和節約用水知識。
34、建立高素質的執法監督隊伍,保證執法的準確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公安、檢察、法務部門,要加大對涉水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十、強化節水基礎工作,科學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
35、制定和完善節約用水規劃、規範和標準。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區域與行業用水的調查活動,編制區域、行業節約用水規劃。根據節約用水管理的需要,建立節約用水的標準化體系、用水考核指標體系。抓緊制定節水型灌區、企業標準,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耗水量參照體系,以及推行節水型器具強制性標準。
36、研究制訂適合我省實際情況的行業用水定額,儘快頒布實施並建立定額動態管理、監督體系。
37、組織制訂分行業節約用水工藝和技術指導目錄,定期發布國家公布的節水型用水工藝、設備、產品名錄和明令淘汰的用水工藝、設備產品名錄;組織開展節約用水設備、器具的研發和生產,引導企業及時淘汰落後的技術和設備。嚴格禁止已淘汰的高耗水工藝和設備重新進入工業生產領域。
38、加強節水信息管理和交流。完善用水戶用水信息統計、上報制度,強化用水過程的監控。積極開展節水技術交流和用水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省節約用水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39、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領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動員全社會力量,搞好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40、各級計畫、水利、經貿、建設、科技、財政、環保、技術監督、農業、宣傳、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社會的節約用水工作。
41、採取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多種有效形式,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開展不同層次的技術培訓,使全體公民更多地了解省情、水情,掌握科學的水知識,樹立正確的水觀念,自覺節約用水、愛護水、保護水。加強輿論監督,對浪費水、破壞水的不良行為公開曝光,以形成良好的節水社會氛圍。
42、重視並發揮學會、協會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在規劃編制、標準規範制定、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技術諮詢和服務等方面的作用,鼓勵更多的公民、社會團體參與節水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