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特種設備協會於1980年8月在原陝西省鍋爐協會的基礎上發展成立,是由本省區域內與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檢驗、檢測、大型使用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及從事特種設備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監察管理人員等自願組成的全省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服務性及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是經陝西省民政廳核准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社證字248號)的民間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特種設備協會
- 成立時間:1980年8月
概述,協會宗旨,組織機構,業務範圍,協會職能,
概述
陝西省特種設備協會於1980年8月在原陝西省鍋爐協會的基礎上發展成立,是由本省區域內與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檢驗、檢測、大型使用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及從事特種設備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監察管理人員等自願組成的全省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服務性及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是經陝西省民政廳核准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社證字248號)的民間社會團體。原註冊地址:西安市新城區省政府大樓8-069室,現辦公地址:西安市長安北路21號B-1504室。
陝西省特種設備協會接受陝西省民政廳、陝西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領導和業務指導。
協會宗旨
貫徹科學發展觀,遵照黨和國家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和團結全體會員,為特種設備行業服務。開展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技術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促進特種設備行業科技人才的成長和科技隊伍的壯大,推動特種設備行業質量安全技術的發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配合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積極為我省特種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服務,為全省社會經濟建設貢獻力量。
組織機構
協會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和專業委員會。秘書處主要承擔協會和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有關工作。秘書處設綜合事務部、鑑定評審部、諮詢中心、考試中心等工作部門,秘書長及各部門在理事長領導下按各自職能職責開展工作。根據行業需求,協會組建了電梯、起重機械(場車)、遊樂設施(含索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專業委員會。
業務範圍
1、開展特種設備學術與技術交流活動;
2、宣傳普及特種設備科技知識,開展繼續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考核工作;
3、組織會員面向生產和套用,開發、推廣先進的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技術;
4、開展特種設備技術諮詢服務,向企業、事業單位提供政策及技術諮詢;
5、接受委託,參與安全監察機構組織的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的有關技術評審、鑑定評審工作;參加特種設備科技項目論證、技術成果鑑定及對特種設備工作者的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
6、接受委託,組織會員參加特種設備技術法規的研究、制定、修訂及宣貫活動;
7、舉薦和表彰特種設備領域取得優異成績的人員,表彰協會活動積極分子。開展行業創優評優活動,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8、關心和維護特種設備工作者的權益,舉辦為協會會員服務的各種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9、圍繞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這箇中心,接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政府其它部門委託的各項工作;
10、承擔領導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
協會職能
(一)經國家質檢總局和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定,從事對省內特種設備的行政許可鑑定評審工作,包括;壓力容器設計,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製造;氣瓶充裝、檢驗以及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省級受理的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主要包括:
1、設計 壓力容器:D級。
2、製造 ①鍋爐:D級;②壓力容器:D1、D2級;③壓力管道元件:所有組(限B級產品)。
3、安裝改造維修 ①鍋爐;②壓力容器;③省級受理的機電類特種設備;④壓力管道:GB類,GC類(限GC2、GC3級)、GD2。
4、檢驗檢測機構:氣瓶檢驗
3、安裝改造維修 ①鍋爐;②壓力容器;③省級受理的機電類特種設備;④壓力管道:GB類,GC類(限GC2、GC3級)、GD2。
4、檢驗檢測機構:氣瓶檢驗
5、充裝 ①移動式壓力容器;②氣瓶。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授權和委託,對從事特種設備作業和安全質量管理人員的資質考核工作,主要包括:
1、鍋爐(≥160t/h: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
2、電梯: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維修、安全質量管理人員;
3、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維修;
4、氣瓶充裝站:站長、技術負責人;
5、大型遊樂設施:維修,水上遊樂設施操作與維修;
6、無損檢測:UT、RT、MT、PT(Ⅰ、Ⅱ級);
7、特種設備檢驗(復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電梯、廠車、起重機械檢驗人員的繼續教育及考核。
(三)開展特種設備學術交流、新技術推廣和技術諮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