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脫鉤改制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脫鉤改制實施辦法
  • 外文名:Shaanxi Province, accounting firms, audit firm restructuring measures
  • 面向對象: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 目的:完成省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審計廳擬制的《陝西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脫鉤改制實施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陝西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脫鉤改制實施辦法
為了順利完成我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根據財政部《關於〈會計師(審計)事務所脫鉤改制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協字〔1999〕37號)精神,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脫鉤改制工作的指導思想、對象、原則和目標
脫鉤改制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相適應的事務所管理體制,使事務所成為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社會中介機構。
脫鉤改制工作的對象是:掛靠黨政機關、政法機關、軍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事務所。
脫鉤改制工作的原則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與國家培育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完善社會監督體系的目標相一致;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妥善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鼓勵事務所走聯合發展的道路。本著有利於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有利於規範事務所執業行為,有利於改善會計市場執業環境的原則進行。
脫鉤改制工作的目標是:調整事務所經濟關係,最佳化結構,形成以註冊會計師為投資主體、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體制;把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同事務所的整體利益緊密結合起來,促使其樹立高度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恪守職業道德,確保執業質量;完善事務所內部發展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推動事務所上規模、上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二、脫鉤的內容
事務所脫鉤工作要按照中辦發〔1993〕17號檔案和財政部財辦字〔1998〕45號、財協字〔1999〕37號檔案的規定,在人員、財務、業務、名稱四個方面與掛靠單位脫鉤。
人員脫鉤,是指事務所不再是掛靠單位的下屬機構,事務所職齡內的從業人員不再列入國家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其人事檔案關係由掛靠單位轉人才交流中心或經批准的有關機構管理。
財務脫鉤,是指掛靠單位不再是事務所的投資者,不再對事務所擁有所有權,不再享有所有者權益。
業務脫鉤,是指脫鉤後的事務所不得利用原掛靠單位的權力或影響招攬業務;原掛靠單位也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將其行政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委託給事務所轉化為有償服務,也不得為事務所指定業務或干預事務所的執業。
名稱脫鉤,是指事務所的名稱不得冠以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軍隊、行政區域、行業及其它容易引起誤解的字樣,不得以地名作為事務所名稱,也不得冠以“全國”、“中華”、“中國”等字樣。
三、改制的組織形式
事務所的改制要按照《註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以註冊會計師為投資主體發起設立的合夥制和有限責任制的事務所。
(一)合夥制事務所
由2名以上符合規定條件的註冊會計師出資設立。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協定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法律責任,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有限責任制事務所
有限責任制事務所由10名以上職齡內從業人員,其中至少有5名符合規定條件的註冊會計師出資發起設立。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四、脫鉤改制工作的實施步驟
全省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於1999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直管所的脫鉤改制工作,於1999年8月底前提出方案,10月底前完成;其他事務所於1999年8月底前提出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對不能如期完成脫鉤改制工作任務的事務所,一律註銷。
全省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由省財政廳、審計廳領導,省註冊會計師協會辦理(簡稱省注協)日常工作。各地、市、縣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由地市財政局、審計局領導,地市註冊會計師行業清理整頓辦公室辦理日常工作。
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應分步進行:第一步,事務所與其主辦單位(或掛靠單位)實施脫鉤;第二步,由註冊會計師發起並出資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或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
(一)事務所在脫鉤改制工作實施前,先與掛靠單位就人員、財務、業務和名稱等“四脫鉤”內容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由事務所向掛靠單位提交脫鉤申請和改制方案。
脫鉤申請的內容:1、事務所基本情況:包括掛靠單位、辦公地點、登記性質、領導班子、註冊資本及其來源、機構設定(含分支機構)、註冊會計師等和人員情況、執業情況、收入情況、資產與基金情況、執業道德情況等;2、脫鉤工作組織領導;3、脫鉤工作進度計畫;4、脫鉤的內容和落實措施(包括人員、財務、業務、名稱和分支機構等)。
(二)掛靠單位對事務所脫鉤申請應作出批覆。
(三)改制方案的批覆分兩種類型:一種是掛靠單位對事務所既投資又派員進行管理的事務所,其改制方案經掛靠單位同意後報省注協;另一種是掛靠單位對事務所既無投資又未派員管理的,其改制方案,報省注協,抄送掛靠單位。
改制方案的內容:1、發起人(合伙人)、出資人的組成,事務所人員構成情況;2、改制的形式、出資方式、出資數額和出資比例;3、內部管理體制、機構設定;4、改制的程式和時間進度;5、改制後的名稱、辦公地點;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四)由事務所與掛靠單位共同組成清產核資小組,確定脫鉤基準日,並委託中介機構對事務所脫鉤改制基準日內的財產進行清查和財務審計,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清產核資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進行產權界定,並出具產權確認報告。
為了保證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順利進行,事務所在脫鉤基準日確定後,原則上應實行財產凍結,以防資產流失。
(五)事務所與掛靠單位依據清產核資報告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產權確認批覆,簽訂資產處置協定,進行淨資產處置。
(六)事務所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脫鉤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基金,妥善處理住房、安置等問題後,將脫鉤人員的人事檔案關係轉交人才交流中心或經批准的有關機構管理。
(七)制定事務所章程。根據章程規定,成立董事會,由董事會推選首席發起人(即主任會計師、法定代表人)。事務所的發起人,必須是符合規定條件的註冊會計師,其數量應按《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和《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的規定執行。老、少、邊、窮縣的小型事務所,可從實際出發,發起人不受職齡限制。
首席發起人,屬於第一種類型的事務所,由掛靠單位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屬於第二種類型的事務所,由註冊會計師協商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個別事務所現任所長(法定代表人)年富力強,民眾擁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在主持本所工作期間,事務所執業質量和社會信譽比較高,但本人未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的,經省財政廳批准,建立一種過渡性的模式,即實行董事長領導下的主任會計師負責制,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並出資。
在事務所工作的專職人員中具有相關執業資格的人員均可作為出資人,但發起人原則上應由符合條件的註冊會計師擔任。個別確因工作需要,具有註冊評估師等相關執業資格的人員作為發起人的,須報省注協審查,省財政廳批准。事務所應從本所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分級分檔的出資人條件。由首席發起人或董事長(首席合伙人)主持召開出資人大會,決定出資總額、出資人和出資比例,通過出資協定,並簽名公證。首席發起人或董事長的出資比例應高於其他發起人。同時,選舉產生監事會,形成董事會、監事會、出資人大會和全體職工大會的新的管理體制。
(八)事務所按照財政部印發的《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和《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試行辦法》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向省財政廳報送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制或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的材料和報告,並附送下列有關脫鉤改制材料:
1、事務所脫鉤改制的申請報告;
2、掛靠單位對事務所脫鉤申請的批覆;
3、掛靠單位與事務所對資產、從業人員、期後法律責任、原事務所業務檔案等方面的處理協定;
4、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報告;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資產處置的確認檔案;
6、事務所專職從業人員人事關係轉到人才交流中心或經批准的有關人才管理機構的證明;
7、集體所有制事務所的資產處置,要有同級清產核資辦的確認檔案。
事務所脫鉤改制材料,省直管所直接報省注協;地(市)、縣所報經地市“清整辦”審查後轉報省注協。
(九)省注協對事務所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對首席發起人進行考察,審查合格後報省財政廳審批。
(十)持省財政廳批覆檔案辦理有關變更登記手續。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後,省注協進行驗收並頒發執業證書。
五、脫鉤改制工作相關問題的處理
(一)產權界定和資產處置
按照財政部頒發的《關於會計師事務所改制中產權界定與資產處置問題的通知》(財管發〔1998〕127號)的規定,遵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進行產權界定和資產處置,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1、財產清查
事務所脫鉤時,應對其全面進行資產清查和財務審計,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和糾正財務收支中的違紀問題。通過資產清查和財務審計,分別對資產、負債和權益逐項作出檢查認定。
2、產權界定
事務所的國有資產,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界定。
(1)由全民單位開辦或掛靠全民單位並註冊為全民性質的事務所,開辦資本金由全民單位投資或以全民名義借款投資的,其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家所有。
(2)對掛靠全民單位,註冊為集體所有制性質的事務所,如只有全民單位投資,沒有非全民單位或個人的合法投資,其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家所有;如全民單位沒有投資,又沒有為其承擔民事經濟責任的,不認定其中有國有資產。
(3)全民單位與非全民單位或個人出資開辦的事務所,按投資比例分享所有者權益。
(4)脫鉤基準日後產生的損益歸屬改制後的事務所,基準日之後發生的民事經濟責任改制後的事務所承擔。
3、資產處置
(1)對掛靠單位無償提供給事務所使用的國有資產和產權界定為事務所的國有資產,掛靠單位可一次性收回,也可全部或部分以長期借款、租用的形式租借給事務所繼續使用,掛靠單位通過收取租金或分期還本付息方式逐年收回國有資產。其中,辦公用房等不動產的租金參照當地同類不動產平均租金水平確定;借款利息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
(2)事務所內部各種負債性的基金按以下辦法處理:
①事務所結餘的職業風險基金的處置,要與承擔改制前事務所風險責任相結合,誰占有,誰承擔執業風險。
②未實行房改的事務所,結餘的職工住房基金留給改制後的事務所,專項用於解決改制前事務所職工住房的遺留問題;已完成房改的,應將結餘的住房基金上交掛靠單位。
③事務所結餘的後續教育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等對內負債性基金留給改制後的事務所,優先用於本所現有國家在編人員的安置,仍有結餘,應按基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二)淨資產處理辦法
為了保證事務所持續健康發展,改制後應交給掛靠單位的淨收益部分,有以下處理辦法:一是事務所的淨資產應首先用於安置好事務所現有在編職工;二是掛靠單位或投資單位可將上交的國有淨資產借給事務所,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發起人承借,事務所擔保,列入事務所的負債方,租賃費計入成本費(租賃費參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逐年還本付息。租賃期限屆滿時,可以續租或購買,把事務所與掛靠單位的權益關係變為債權關係;三是由改制後的參股人共同出資,掛靠單位收回應上交的國有淨資產;四是由銀行或財政部門為事務所發起人按出資額貸款或借款,個人貸款(借款),事務所擔保。
(三)員工安置
要切實做好現有員工的安置工作,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解決其後顧之憂。1、凡不符合離退休規定的掛靠單位的在編人員,因專業不對口不宜或不願意留在脫鉤改制後事務所工作的人員,由掛靠單位妥善安排。2、因掛靠單位在機構改革中撤併難以安排的,應按照《國務院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有淨資產的事務所,應為其辦理社會統籌保險;無淨資產的事務所,應由掛靠單位在機構改革中一併解決。3、事務所脫鉤改制基準日前,由事務所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其關係仍由原辦理離退休關係單位管理;由掛靠單位調派到事務所工作的人員,凡符合離退休條件的,由掛靠單位負責辦理退休手續,其關係仍由掛靠單位管理。4、事務所終止或被撤銷,其員工安置費用和各項社會保障統籌費用,原則上由掛靠單位解決或在事務所財產清算中解決。
(四)財經紀律
在脫鉤改制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未經確認的事務所的資產不能流失,不能化為私有,不能轉移瓜分,否則,暫停改制。國有事務所上繳掛靠單位的一切資金、資產,均屬國有資產,應納入國家預算外資金進行嚴格管理,不得歸入掛靠單位的“小金庫”,不得私分,違者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改制應注意的問題
事務所應從本所實際出發,確定改制為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或合夥會計師事務所,並應遵循以下具體原則:1、要充分體現多數註冊會計師的意願,民主協商,防止少數人說了算。2、要充分體現事務所是“人合”單位,通過專業質量的控制和先進的管理辦法,實現對人員的科學管理。3、股本只限本所,不吸收社會資金,掛靠單位不得在事務所“參股”、“控股”。4、出資人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並以各自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享受所有者權益。5、事務所資本金總額標準:執行證券期貨業務和從事大型企業審計、驗資的大型事務所,其註冊資金額必須在100萬元以上;一般中型事務所註冊資金額應在30萬元以上;老、少、邊、窮縣的小型事務所註冊資金額應10萬元以上。6、個人持股或以轉讓,但只能轉讓給事務所內部符合出資人條件的工作人員,不能轉讓給事務所以外的其他人或子女。7、設立有限責任事務所,其夫妻、子女同在一個事務所的,應實行迴避原則,按照發起人條件允許其中1人參加發起人。8、發起人年齡:省會城市、地(市)中心城市的事務所原則上在國家規定職齡以內,即60歲以下。60至65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確實需要又能勝任工作,對辦所有突出貢獻的,經事務所民主通過,省注協審查同意,報省財政廳批准的,可作為發起人;縣(市)的事務所可適當放寬,但至少要有2名職齡以內註冊會計師。
(六)推選德才兼備的發起人
事務所推選發起人時,在堅持財政部規定條件的基礎上,要注意德才兼備的條件:1、高舉鄧小平理論的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2、政策水平高,業務精,符合幹部“四化”要求;3、團結、民主、民眾擁護;4、艱苦奮鬥、勤儉辦所;5、從嚴治所,確保執業質量。
(七)人事檔案和黨、團、工會的管理
事務所工作人員的檔案,交由人才交流中心或經批准的有關機構管理。
脫鉤改制後事務所的員工,需要辦理出國或赴港澳考察學習的手續,由事務所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辦理政審手續。
事務所脫鉤改制後,應適時建立黨、團、工會、婦女等組織,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堅持正確的辦所方向,依法從嚴治所,充分發揮事務所的社會中介作用。
六、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事務所體制改革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審計部門以及事務所和掛靠單位,一定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從大局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堅決、認真地抓好落實。要認真落實脫鉤改制的各項方針政策,不能走過場,不能明脫暗不脫,明改暗不改。各地要按照事務所脫鉤改制的方針政策、總體要求和目標,因地制宜地制定規劃,加強指導。
事務所脫鉤改制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係著事務所、掛靠單位、註冊會計師和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一定要依法辦事,做紮實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穩妥,平穩過渡,嚴守紀律,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做到脫鉤改制和拓展業務、提高執業質量兩不誤,進一步促進我省註冊會計師事業的發展。
陝西省財政廳
陝西省審計廳
一九九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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