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2008—2020年)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8〕56號
- 印發時間:2008年11月14日
通知,計畫,
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2008—2020年)》和《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2008—2010)》的通知
陝政發〔2008〕5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鑽霸籃(2008—2020年)》和《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2008—2010)》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計畫
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2008—2010)
為實施《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全面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陝西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促進我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省“十一五”發展規劃,特制定《陝西省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2008-2010)》(以下簡稱《計畫》)。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為重點,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的作用,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智慧財產權與經濟、科技的協調發展,全面提高我省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一)最佳化政策環境,整合社會資源。政府相關部門作為實施《計畫》的主體,要通過政策引導、加強指導服務,充分發揮企業、高校院所、中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在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面的優勢,形成政府引導推進、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新局面。
(二)堅持協調發展,講求工作實效。以建設西部強省為目標,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確保《計畫》目標實現。
(三)堅持省市聯合,形成推進合力。以省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主,促進各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開展,條塊結合、整體推進。加強省、市《推進計畫》任務的銜接,聚集行政資源,共同推動《計畫》的實施。
三、主要任務
(一)激勵智慧財產權創造。
1.完善相關智慧財產權政策。在加大科技創新的投入、鼓勵產學研結合的同時,將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生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列入政府各類與科技有關項目的立項要求和評估指標,確保科雄精嘗舉技經費的投入與智慧財產權的獲享察潤得相適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質監局等具體落實)
2.建立重點行業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開展對能源化工、裝備製造、高新技術等重點行業領域國內外專利信息的跟蹤和分析,掌握行業技術發展動向。建立醫藥專利信息連結制度,指導醫藥企業藥品研發虹殃櫃謎工作。充分利用相關信息,加快形成一批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工交辦、省商務廳、省藥監局等具體落實)
3.繼續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開展以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為一體的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培育和認定一批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及時總結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經驗,推動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4.開展智慧財產權進高校行動。制定實施高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教育培訓基地辦法,鼓勵高校開展智慧財產權創造,力爭使我省高校的專利申請量在全國高校中名列前茅。(省教育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5.組織實施創建馳名(著名)商標行動。構築商標培育梯隊,扶植具有立懂多發展潛力的服務商標、農副產品商標和新興產業商標,重塑陝西省老商標,培育陝西省新商標。(省工商局牽頭,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等具體落實)
6.組織實施專利申請資助計畫。組織開展專利申請資助情況的調研,總結專利申請資助工作經驗。提出合理、有效的專利申請資助計畫,提高智慧財產權申請資助資金的使用效益。(省知識產權局落實)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7.實施專利創業興業工程。建立陝西省智慧財產權創業資金,對市場前景好、智慧財產權優勢明顯的項目進行支持。依託我台驗煉省各開發區已經建立的平台,建立專利創業基地,對於優秀專利項目給予優惠政策。通過創業興業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省知識產權局落實)
8.支持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項目。研究並建立有利於高校、科研院所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技成果轉化的運行機制;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理順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各類資源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關係,發揮資源整合和利用效益,保障研發公共服務平台正常運轉;蒸府建立專利技術轉移中心,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具體落實)
9.實施“13115”科技創新工程智慧財產權服務行動。在重大科技專項、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產業園區立項時,優先培育和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項目,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0.建立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交易信息網路。依託現有的網路資源,在各市設立智慧財產權信息聯絡員,定期收集和發布智慧財產權交易信息。建設包括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系統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工程管理系統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工程,形成覆蓋陝西、服務全國、能夠滿足不同套用層面需求的智慧財產權信息網路。(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1.支持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園區建設。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園區的服務功能和輻射功能,提供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受理、註冊登記、信息傳播、產權交易、技術轉化、人才培訓等服務。(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2.用好專利技術產業化專項資金。認定首批省級專利新產品,列入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的新產品可享受相關鼓勵政策。進一步推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加大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核心技術的產品出口。(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交辦等具體落實)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13.建立重大工程、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項目智慧財產權審查機制。針對我省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開展智慧財產權審查工作,避免不當智慧財產權行為的發生;引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機構進入企業提供服務,指導項目承擔單位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針對項目中形成的核心技術,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4.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力度。通過推動行政立法、嚴格執法,加大對專利、馳名(著名)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的行政保護力度,依法及時、公正、有效地查處侵犯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的違法行為,並將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文化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西安海關等具體落實)
15.開展各種展會智慧財產權執法檢查活動。對在我省舉辦的各項展會開展智慧財產權執法檢查,及時查處各種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省工商局牽頭,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6.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及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與保護。加強行政執法部門之間、行政與法務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建設與智慧財產權工作相關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強對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態勢。(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有關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法務部門具體落實)
17.有效推進省際之間智慧財產權協作與保護。建立省際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8.完善我省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體系。成立植物生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組建植物(生物)新品種行政執法機構,設立植物(生物)新品種保護專項資金。(省農業廳牽頭,省林業廳等具體落實)
(四)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19.制定《陝西省智慧財產權培訓大綱》,規範智慧財產權培訓內容和培訓目標,將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列入各級領導幹部、政府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社會公眾的教育內容之中。(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司法廳等具體落實)
20.加強對我省律師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業務培訓。進一步發揮省律協在行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優勢,藉助各種社會資源,加強對本省律師特別是年輕律師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業務培訓,大力培養既懂具體智慧財產權業務又精通法律、外語的複合型律師。(省司法廳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1.開展專利管理崗位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能力水平資格考試和評定,建立崗位聘任制度。(省人事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2.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合作與交流。通過與國外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合作,利用培訓、講座、研討等形式,採取“送出去”和“引進來”的方法,提升全省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創造研發人員、相關執法人員、中介服務機構人員的智慧財產權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人事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23.培養青少年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在中國小校中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教育系列活動,創建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學校,推動科技教育特色學校、青少年科技指導站開展形式多樣的青少年創造發明活動,開設相關教師的智慧財產權專題培訓,組織對青少年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著作權登記。(省教育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五)強化智慧財產權宣傳和服務。
24.把智慧財產權法制宣傳納入年度普法教育計畫;把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列為每年科技節活動等重要科普活動的內容;建立外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溝通機制,擴大對外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將紀念“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活動辦出特色、辦出新意。(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相關單位具體落實)
25.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的行業自律。通過法律規範、政策導向、行業自律、先進表彰和公眾監督,加強本省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意識,增強服務能力;引導、形成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智慧財產權專業化律師事務所;逐步引進在國內比較有影響的、從事智慧財產權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帶動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中介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水平的提高。(省司法廳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6.定期組織智慧財產權宣傳活動。組織舉辦陝西省保護智慧財產權成果展覽,展示陝西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措施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執法以及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各項活動和新聞事件的報導。進一步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對外宣傳和對內教育。(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相關單位具體落實)
27.組建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促進中心。集成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智慧財產權代辦受理以及智慧財產權信息檢索等各項職能,在西安高新區、楊凌示範區等地實現一廳式辦公,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效率。(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落實)
(六)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28.圍繞我省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指導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立健全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創造、套用、管理與保護各個環節的激勵。在省屬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管理制度試點工作,將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量以及質量、人均擁有量、增幅和實施效益,逐步納入企業績效考核範圍。(省國資委牽頭,省工交辦、省中小企業局、省知識產權局等落實)
29.加強對高新技術領域產品的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在標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注意對“專利技術嵌入標準”問題的研究,探索專利與標準結合的有效途徑。(省質監局牽頭,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等落實)
四、實施與考核
(一)實施推進計畫。各責任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目標意識,結合本部門的職責,認真落實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並將推進計畫的主要任務納入單位年度工作。按照任務內容,落實責任人員,明確時間節點,將《計畫》落到實處。
(二)建立落實《計畫》責任制。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跟蹤進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成員作為《計畫》相關責任部門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所承擔的相關任務。
(三)開展《計畫》實施情況的考核。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考核小組,成員由人大、政府、政協部門,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以及各界專家組成,對《計畫》提出的各項工作和實施效果進行考核,提出意見。
《計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4.開展智慧財產權進高校行動。制定實施高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教育培訓基地辦法,鼓勵高校開展智慧財產權創造,力爭使我省高校的專利申請量在全國高校中名列前茅。(省教育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5.組織實施創建馳名(著名)商標行動。構築商標培育梯隊,扶植具有發展潛力的服務商標、農副產品商標和新興產業商標,重塑陝西省老商標,培育陝西省新商標。(省工商局牽頭,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等具體落實)
6.組織實施專利申請資助計畫。組織開展專利申請資助情況的調研,總結專利申請資助工作經驗。提出合理、有效的專利申請資助計畫,提高智慧財產權申請資助資金的使用效益。(省知識產權局落實)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7.實施專利創業興業工程。建立陝西省智慧財產權創業資金,對市場前景好、智慧財產權優勢明顯的項目進行支持。依託我省各開發區已經建立的平台,建立專利創業基地,對於優秀專利項目給予優惠政策。通過創業興業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省知識產權局落實)
8.支持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項目。研究並建立有利於高校、科研院所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技成果轉化的運行機制;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理順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各類資源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關係,發揮資源整合和利用效益,保障研發公共服務平台正常運轉;建立專利技術轉移中心,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具體落實)
9.實施“13115”科技創新工程智慧財產權服務行動。在重大科技專項、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產業園區立項時,優先培育和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項目,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0.建立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交易信息網路。依託現有的網路資源,在各市設立智慧財產權信息聯絡員,定期收集和發布智慧財產權交易信息。建設包括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系統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工程管理系統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工程,形成覆蓋陝西、服務全國、能夠滿足不同套用層面需求的智慧財產權信息網路。(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1.支持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園區建設。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園區的服務功能和輻射功能,提供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受理、註冊登記、信息傳播、產權交易、技術轉化、人才培訓等服務。(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2.用好專利技術產業化專項資金。認定首批省級專利新產品,列入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的新產品可享受相關鼓勵政策。進一步推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加大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核心技術的產品出口。(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交辦等具體落實)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13.建立重大工程、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項目智慧財產權審查機制。針對我省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開展智慧財產權審查工作,避免不當智慧財產權行為的發生;引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機構進入企業提供服務,指導項目承擔單位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針對項目中形成的核心技術,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4.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力度。通過推動行政立法、嚴格執法,加大對專利、馳名(著名)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的行政保護力度,依法及時、公正、有效地查處侵犯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的違法行為,並將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文化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西安海關等具體落實)
15.開展各種展會智慧財產權執法檢查活動。對在我省舉辦的各項展會開展智慧財產權執法檢查,及時查處各種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省工商局牽頭,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16.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及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與保護。加強行政執法部門之間、行政與法務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建設與智慧財產權工作相關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強對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態勢。(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有關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法務部門具體落實)
17.有效推進省際之間智慧財產權協作與保護。建立省際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18.完善我省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體系。成立植物生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組建植物(生物)新品種行政執法機構,設立植物(生物)新品種保護專項資金。(省農業廳牽頭,省林業廳等具體落實)
(四)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19.制定《陝西省智慧財產權培訓大綱》,規範智慧財產權培訓內容和培訓目標,將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列入各級領導幹部、政府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社會公眾的教育內容之中。(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司法廳等具體落實)
20.加強對我省律師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業務培訓。進一步發揮省律協在行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優勢,藉助各種社會資源,加強對本省律師特別是年輕律師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業務培訓,大力培養既懂具體智慧財產權業務又精通法律、外語的複合型律師。(省司法廳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1.開展專利管理崗位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能力水平資格考試和評定,建立崗位聘任制度。(省人事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2.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合作與交流。通過與國外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合作,利用培訓、講座、研討等形式,採取“送出去”和“引進來”的方法,提升全省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創造研發人員、相關執法人員、中介服務機構人員的智慧財產權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人事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23.培養青少年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在中國小校中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教育系列活動,創建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學校,推動科技教育特色學校、青少年科技指導站開展形式多樣的青少年創造發明活動,開設相關教師的智慧財產權專題培訓,組織對青少年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著作權登記。(省教育廳牽頭,省知識產權局、省新聞出版局等具體落實)
(五)強化智慧財產權宣傳和服務。
24.把智慧財產權法制宣傳納入年度普法教育計畫;把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列為每年科技節活動等重要科普活動的內容;建立外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溝通機制,擴大對外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將紀念“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活動辦出特色、辦出新意。(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相關單位具體落實)
25.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的行業自律。通過法律規範、政策導向、行業自律、先進表彰和公眾監督,加強本省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意識,增強服務能力;引導、形成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智慧財產權專業化律師事務所;逐步引進在國內比較有影響的、從事智慧財產權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帶動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中介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水平的提高。(省司法廳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具體落實)
26.定期組織智慧財產權宣傳活動。組織舉辦陝西省保護智慧財產權成果展覽,展示陝西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措施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執法以及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各項活動和新聞事件的報導。進一步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對外宣傳和對內教育。(省知識產權局牽頭,各相關單位具體落實)
27.組建陝西省智慧財產權促進中心。集成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智慧財產權代辦受理以及智慧財產權信息檢索等各項職能,在西安高新區、楊凌示範區等地實現一廳式辦公,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效率。(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等落實)
(六)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28.圍繞我省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指導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立健全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創造、套用、管理與保護各個環節的激勵。在省屬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管理制度試點工作,將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量以及質量、人均擁有量、增幅和實施效益,逐步納入企業績效考核範圍。(省國資委牽頭,省工交辦、省中小企業局、省知識產權局等落實)
29.加強對高新技術領域產品的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在標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注意對“專利技術嵌入標準”問題的研究,探索專利與標準結合的有效途徑。(省質監局牽頭,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等落實)
四、實施與考核
(一)實施推進計畫。各責任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目標意識,結合本部門的職責,認真落實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並將推進計畫的主要任務納入單位年度工作。按照任務內容,落實責任人員,明確時間節點,將《計畫》落到實處。
(二)建立落實《計畫》責任制。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跟蹤進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成員作為《計畫》相關責任部門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所承擔的相關任務。
(三)開展《計畫》實施情況的考核。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考核小組,成員由人大、政府、政協部門,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以及各界專家組成,對《計畫》提出的各項工作和實施效果進行考核,提出意見。
《計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