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菸葉收購調撥管理的通知

《陝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菸葉收購調撥管理的通知》是陝西省政府於1987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7-09-28
【生效日期】1987-09-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菸葉收購調撥管理的通知
(1987年9月28日)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制止加價搶購和提級收購菸葉的通知》精神,加強我省菸葉收購、調撥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物價局,國家菸草專賣局規定的等級標準和價格收購烤菸,不得隨意提級或加價,也不得壓級壓價,如有違反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人責任。
二、樹立全局觀念,菸葉產銷雙方要互諒互讓,搞好銜接平衡。各地要加強菸葉的計畫管理,嚴格調撥紀律,產區要按質按量,確保菸葉調撥計畫的完成。
三、要切實加強菸葉的專賣管理,堅決制止跨區跨縣抬價搶購,嚴禁工廠直接下鄉設點收購,非菸草部門及其委託代購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收購和經營菸葉,各級公安、工商、物價和菸草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不法分子,要嚴勵打擊。
四、各級菸草公司和有關部門要共同解決好獎售化肥的落實和物資供應工作,做好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工作,以鼓勵廣大菸農多生產、多交售上中等菸葉。
請各地市速轉發所屬各縣、市(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