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審批實施程式
一、審批依據:
(一)《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3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二)《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中國地震局令第8號)。
二、審批許可權:
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設一級、二級,分為地震、地震地質和工程地震三個專業。中國地震局負責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一級執業資格的審批,省地震局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二級執業資格的審批,並報中國地震局備案。申請一級執業資格證書應經省地震局審核,並向中國地震局提供審核意見。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各項條件。
四、審批辦理程式:
(一)申請
由申請執業資格人員提供下列申報材料:
1、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領取或直接從網上下載);
2、工作資歷和主要業績、職稱;
3、所在單位的審核意見;
4、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考試合格證書。
(二)審批:
1、形式審查:陝西省地震局震害防禦處遵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和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形成形式審查意見;
2、業務審查:省地震局委託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業務審查,省地震局根據審查意見作出審批決定;
3、頒發證書:對符合執業資格條件的人員頒發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證書;
五、審批時限:
執業資格審批在受理之日起20天內完成。
六、承辦機構:
聯繫部門:陝西省地震局震害防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