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是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
- 發布文號:陝工商字56號
- 發布時間:2008-5-15
- 發布單位: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
工商經貿
法規內容
各設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楊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工商總局有關糾風工作的具體要求,結合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工商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做好糾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2008年糾風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二次全會,國務院、省政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為本、糾建並舉、統籌推進,著力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防治不正之風,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深化源頭防治,確保新的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果,已開展的專項治理取得新的進展,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強,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不斷深化,為推進科學發展、構建和諧陝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增強糾風工作的責任感
各級工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糾風工作的領導,要繼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堅決落實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注重研究和解決帶有苗頭性、普遍性的問題。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先進性建設的戰略高度,廣泛深入開展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規觀念教育,築牢抵禦不正之風的思想道德防線。認真抓好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示範點工作,以點促面,營造廉政勤政的良好氛圍。
(二)堅決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是要繼續認真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不法行為,對哄抬農資價格、利用契約和虛假信息坑害農民利益等問題,加大查處力度;二是要配合有關部門堅決糾正和查處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問題;三是要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
(三)重點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利益
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依法維護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大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針對人民民眾食品消費特點和季節需求重點,積極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集中力量抓好市場食品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缺斤短兩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依法嚴懲;二是要配合相關部門保證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嚴防亂漲物價現象發生;三是要重點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和商業賄賂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藥品和醫療器械、非法行醫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醫藥廣告行為;四是加強對工商機關基層建設抗災救災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項資金安全;五是充分發揮“12315”行政執法體系的作用,及時受理民眾舉報,進一步提高維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六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參與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問題的工作,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服務與收費行為。
(四)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一是要嚴格規範執法主體。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嚴禁無執法資格的人員上崗執法;二是要依法行政,不斷加強對自由裁量權的規範,堅決糾正處罰畸輕畸重以及濫用處罰、越權執法、徇私枉法、收人情費、辦人情案等行為;三是要認真做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對以罰代管及其它執法不規範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防止公路“三亂”反彈;四是要進一步推進文明誠信建設。圍繞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以“文明誠信、共建和諧”為主題,大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部門活動。七月份省局將匯總全省工商系統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情況,並上報省政府糾風辦分期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監督,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務必認真做好準備。
(五)認真抓好《六項禁令》和《十條禁令》的貫徹落實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六項禁令》和省局頒布的《十條禁令》,對各級工商行政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提出了明確要求,是工商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準則,凡違反“禁令”的人和事,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認真搞好民主評議工作,不斷增強服務觀念
一是要繼續實行政務公開、首辦負責、服務承諾、限時辦結、文明高效服務等做法;二是要不斷適應行風測評工作的方式、方法,自覺主動與當地糾風辦取得聯繫,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等專門機關的監督,重視新聞媒體和人民民眾的監督;三是要繼續推行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向監管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長期堅持;四是要不斷創新“政風行風熱線”工作方式,及時通過服務質量電子評價體系和瀏覽“政風行風熱線”網頁、電話詢問服務對象等方式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七)加強工商行政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
一是對《行政許可法》在全省工商系統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繼續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審批後續監管,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二是加強對工商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行政執法依據公開制度、執法行為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堅決糾正並嚴肅處理違法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三是強化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機制,拓寬投訴渠道,及時受理民眾投訴。
(八)注重預防,加大從源頭治理力度
一是要進一步規範“收支兩條線”管理,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各項規定。實行任前審計、離任審計和任期內年度審計等制度;二是要嚴格履行行政審批職能。嚴禁自設或變相設立審批項目,改進服務態度,推行政務公開、服務承諾、按時辦結等制度。對在一個部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流或輪崗,特別是對視窗部門和主要行政審批職能崗位的幹部,要做到定期交流;三是要在各級工商部門落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不斷完善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設、採購招投標、大宗開支、基層建設補助經費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制度;四是要繼續做好息訴息訪工作。切實按照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要求,在本系統範圍內認真細緻地排查和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系統穩定的矛盾和糾紛,落實任務和責任,要對近年來一些突出的信訪問題進行認真排查,區分不同類型和性質,切實做好一人一事的化解工作。
(九)提倡勤儉節約,改進機關作風
按照有關要求,堅決糾正評比達標表彰和節慶過多過濫、超標準建設樓堂館所、濫用財政資金舉辦節慶活動、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等問題。省局機關做好表率,起模範帶頭作用。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行風反映作風,體現政風,代表黨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在執法一線,與民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加強工商系統行風建設,社會關注度高,政府寄予重託,民眾殷切盼望。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工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糾風工作的領導,特別是各級一把手要對糾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對管轄範圍內的糾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構在糾風工作中的監督檢查作用,並為其開展工作提供良好條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服務改革發展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為已任,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以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開拓進取、迎難而上,把糾風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努力做到人民民眾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認真開展執法督察,嚴肅政紀法紀
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把自查自糾與上級督察檢查相結合,普遍督察與重點督察相結合,明查暗訪與交叉督察相結合,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使不認真履行職責和行政不作為、行政亂作為的人和事受到及時追究處理。對有影響的行風案件,在查辦過程中,要加強系統內部上下執法督察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保證行風案件的查辦質量和效率,切實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形成威懾。要善於在檢查中發現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及時總結一些帶有規律性、傾向性的問題,舉一反三,指導全局。
(三)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
各級工商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省委《具體意見》和省局《具體辦法》以及全省工商系統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的部暑和要求,堅持把構建警示訓誡防線融入市場監管執法各項工作之中,著力從源頭上剷除不正之風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職業道德觀教育、法制教育,使廣大幹部打牢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基礎。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執法透明,形成全系統關心、支持糾風工作的良好氛圍,人人出主意想辦法,扎紮實實地解決實際問題,不斷總結經驗,開拓創新,使全省工商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再上一個新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