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面向全社會公布陝西省公安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陝西省公安廳編制,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動公開
一是推進決策公開。在法制、信訪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中積極引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心理諮詢師等第三方人員,共同參與和監督相關工作,形成多層次、多元化決策體系。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52件,其中人大建議24件、政協提案28件,全部按期辦理並答覆完畢並在省政府入口網站公開發布。二是推進預決算公開。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堅決執行好廳機關業務經費包乾管理辦法,並堅持定期在省廳入口網站對“三公經費”和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通報公示,繼續鞏固和深化“三公經費”部門預決算等信息公開工作,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三是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圍繞公安重點工作和公安機關出台的各項政策舉措,及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進行通報和解讀。舉辦“全省公安機關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全省公安機關打擊防範文物違法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全省公安機關打擊防範破壞秦嶺地區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3次。
2021年,入口網站發布公開類信息632篇;陝西公安政務微博編髮博文1726條,覆蓋關注用戶553130人;陝西公安微信服務號發布圖文訊息114篇,覆蓋註冊用戶2274448人。
(二)依申請公開
辦理依申請公開13件,行政訴訟1件;受理政務公開電話民眾諮詢1173餘人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常態化開展網民留言回復辦理研判工作。受理各平台網民留言2613件,辦理有效留言2167件,留存無效留言446件,及時梳理總結疫情期間身份證、車駕管及出入境業務等熱點問題答覆口徑6條,採用口徑直接回復留言1635件,占諮詢類留言74.16%。二是落實《陝西省公安廳網站管理辦法》,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細化內設部門工作職責,確保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工作機制,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審查表內容,確保及時、準確、權威、完整發布公開信息。三是注重強化服務信息實效性,按照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標準,組織開展全省性的公安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對標梳理全省公安機關政務服務事項6.8項,為民眾辦理公安政務服務事項提供準確的辦事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按照省政府網站績效評估指標,認真做好入口網站內容保障工作,規範欄目設定,及時更新網站信息,積極辦理回應網民留言,全面開展入口網站日常安全監測、保密監測和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監測等自查工作,開展網站安全防護、等級保護安全測評和網站升級最佳化等項目建設,確保網站安全高效運行。
(五)保障措施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工作要求,制定下發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細化分解任務並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全警培訓範圍,列入民警初任培訓和警銜晉升培訓課程體系,邀請政務公開專家對省公安廳機關民警、基層民警和新警等進行政務公開專題授課,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並形成長效機制貫徹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0 | 0 | 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556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6658 | ||
行政強制 | 1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347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 | 1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1 | 1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1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2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複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4 | 4 | |||||||
(七)總計 | 13 | 1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21年,省公安廳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各項要求,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在政策解讀和公眾參與方面仍待加強;網站存在個別欄目更新不及時、個別頁面斷鏈錯鏈、錯別字;主動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等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2022年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改進:一是堅持需求導向,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定向提供信息,推動政府信息供給精準化。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不斷完善功能設定,拓寬完善互動渠道,提高民眾參與政府信息公開的積極性。三是持續推進服務信息公開,梳理、修訂服務資源目錄和部門權責清單,並建立動態維護機制。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機構和人員情況。2020年,省公安廳安排2名民警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務公開辦設在省公安廳辦公室。
(二)收支情況。省公安廳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申請未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