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企業聯合會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

即原來的陝西省企業管理協會,成立於1981年元月15日,由陝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下設陝西省管理諮詢委員會,是陝西省企業界成立最早、規模最大的綜合性社會團體。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管理諮詢委員會是中國企業聯合會指定的全國管理諮詢師系列職業資格認證的陝西唯一的管理機構。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關於公布全國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地方管理機構的通知》(中國企聯【2006】26號)和《陝西省人事廳關於全國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陝人發【2007】116號)檔案的精神,全國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認證的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企業聯合會共同負責,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及相關輔導材料的編寫、出版等工作由中國企業聯合會負責組織實施,征訂發行、考前培訓及報名確認等工作由省企業聯合會培訓部負責。省企業聯合會具體負責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企業聯合會
  • 成立於:1981年元月15日
  • 主管部門:陝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性質:企業界成立最早的綜合性社會團體
工作部門,主要職責,企聯章程,

工作部門

辦公室
主要負責省企業聯合會的人事、財務、各部門的工作協調和檢查考核以及企業的評價工作。
會員部
主要任務是發展會員、收取會費以及為企業牽線搭橋、排憂解難,維護企業與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針對企業在改革與發展中普遍關心的一些難點和問題,及時走訪企業,調查研究,了解企業的呼聲,反映企業家的要求。為政府有關部門出計獻策,為企業排憂解難。
外聯部
主要負責國內外企業的經濟交流和商務考察。
培訓部
圍繞不同時期企業管理與改革的中心任務,有計畫、有重點、有層次的展開管理培訓活動。
諮詢部
是從事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的智慧型型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國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報名條件審核、考試培訓、註冊管理。
二、負責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及管理工作。
三、負責吸納陝西省企業聯合會管理諮詢委員會個人委員、單位委員以及委員的資格審核和管理備案。
四、負責為企業提供企業拓展訓練、企業內訓課等相關服務。課程包括:企業內部管理培訓課程、國學培訓課程、市場行銷培訓課程、生產管理培訓課程、員工職業化培訓課程、團隊建設培訓課程、績效管理培訓課程、領導力策略培訓課程、目標管理培訓課程、中高級管理者管理技能培訓課程、職業經理人培訓課程等。
五、負責為企業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系列:包括稅務諮詢服務系列、財務諮詢服務系列、投資諮詢服務系列、會計諮詢服務系列、商務諮詢服務系列、管理認證諮詢服務系列、國學培訓諮詢服務系列、資訊諮詢服務系列、企業改制重組諮詢服務系列、薪酬激勵與績效考核等諮詢服務系列。
六、負責為企業提供管理諮詢方案:包括戰略管理諮詢方案、組織管理諮詢方案、人力資源管理諮詢方案、財務管理諮詢方案、市場行銷管理諮詢方案、生產管理諮詢方案、質量管理諮詢方案、採購與供應鏈諮詢方案、企業文化與企業形象管理諮詢方案、流程管理諮詢方案、技術管理諮詢方案、設備管理諮詢方案、信息化管理諮詢方案等內容。

企聯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英文名稱: SHAANXI ENTERPRISE
CONFEDERATION)是經陝西省民政廳核准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二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是企業、企業經營者的聯合組織,由企業界和經濟、科研、新聞工作者以及有關團體組織組成,是非贏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指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團結聯合社會各界,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溝通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社會之間的聯繫,推進企業改革與發展,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競爭能力,加強企業經營者的素質建設,增強企業經營者遵紀守法意識,依法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等開展各項服務活動,並為培養一批有影響力的企業和高素質的企業經營者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主管單位是陝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上受中國企業聯合會的指導,陝西省民政廳為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本會接受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的會址設在西安市蓮湖路許士廟街4號8層。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本著“自立、自治、自養”的發展方針和為企業、企業經營者服務為宗旨開展工作。主要任務:
一、研究、傳播、推廣現代化企業管理理論及實踐經驗,推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企業管理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二、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為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經濟決策、產業政策和改革措施提供建議,溝通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聯繫,作好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工作。
三、加強企業經營者的素質建設,增強企業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引導企業經營者學法守法、依法規範自身行為,促進企業的健康成長。
四、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密切與企業的聯繫,關心企業工作的熱點、難點,發現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預測新趨勢。開展企業評價工作,及時總結推廣企業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成果,表彰優秀企業家和優秀企業。
五、研究探索企業勞動關係的新變化,代表企業參加由政府、工會三方共同組織的企業勞動關係的協調活動,引導企業建立新型、和諧的勞動關係。
六、增強並改進培訓、諮詢、信息和新聞出版等服務功能,開拓新的服務領域,擴大新的服務功能。
七、組織省內企業與省外、國外相關企業或組織的交流合作。
八、指導地市、行業協會(聯合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企業聯合會系統的整體優勢。
九、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企業、企業經營者創造和諧、順暢、寬鬆、安定的經營環境和社會氛圍。
十、按照“自立、自治、自養、自強”的發展方針,加強本會的自身建設,提高本會工作人員的政治、文化和業務素質。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權利與義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成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
一、在陝西境內,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的各種所有制企業;
二、本會理事和常務理事所在的單位;
三、地市、行業企業管理協會(企業聯合會);
四、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及有關的社會團體;
五、其他有關法人組織。
個人會員:
一、熱愛企業工作並在企業管理和研究等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二、本會團體會員現任的領導(中外合資 合作企業的中方代表);
三、本會的理事、常務理事。
第八條 會員的權力
一、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四、對本會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
五、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章程 執行決議;
二、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
三、向本會提供研究成果、調研報告及參考資料;
四、向本會反映有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員違法或不遵守本會章程,本會可以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
第十條 陝西省企業聯合會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或會員大會。理事會的產生:理事採取會員單位推薦的辦法,理事每屆任期五年,連選可以連任。每三年或五年召開一次全體理事會或會員大會。
理事會的職責:
一、確定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工作報告;
三、修改章程;
四、聘請顧問,推選會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和常務理事;
五、調整理事 常務理事人選;
六、審議會費收支報告。
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
第十一條 在本會理事中,推選若干理事為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常務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理事會決議;
二、提出理事會需要討論的各種議案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決定本會的辦事機構和負責人,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副秘書長及各部門的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辦公會決定;
四、領導協會秘書處的工作;
第十二條 聯合會設秘書處、辦公室(財務室)、研究部、培訓部、諮詢部、外聯部、信息部、編輯部(《現代企業》雜誌社)、企業及企業家(僱主)委員會、陝西省企業現代化管理創新成果評審委員會等九個部門,由秘書長負責日常的組織領導工作;
第十三條 聯合會的會長為本會的法人代表。
第五章 經費和資產
第十四條 經費主要來源
一、會費;
二、撥款
三、有償服務收入;
四、團體、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和資助;
五、受委託項目收入;
六、利息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聯合會(含各部門、下設機構)的資產和財務由秘書長統一負責管理,經費和資產的使用必須符合本會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六條 聯合會章程的修改由常務理事會擬訂,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七條 章程的修改需經理事會三分之二的理事通過,經省國資委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 聯合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十九條 聯合會終止動議需經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省國資委審查同意。
第二十條 聯合會終止前需在省國資的指導下成立清理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動。
第二十一條 經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二條 聯合會終止後的剩餘資產在省國資的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以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陝西省企業聯合會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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