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

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是由陝西省文化廳主管,經陝西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公募基金會,其宗旨是: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社會道德風尚,以繁榮文化產業,繼承發揚陝西文化傳統,增進省內外文化交流,促進陝西文化事業的發展為己任,從而推動全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2019年9月11日,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因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陝西省民政廳擬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
  • 主管部門:陝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機構簡介,機構事件,

機構簡介

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社會組織。

機構事件

2019年9月11日,陝西省民政廳發布公告:陝西峰麗文化慈善基金會因存在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參加年度檢查的情形,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五款,《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第十一條,以及《陝西省民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相關規定,陝西省民政廳擬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如其對列入行政撤銷處罰有異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相關要求,其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如有陳述、申辯或者要求聽證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日內向本機關提交書面意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逾期視為無異議,依法予以行政撤銷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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