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鹽務官制

陝甘鹽務官制, 漢武帝創行專賣時,隴西西縣、三水、獨樂、龜茲設有鹽官。唐代置榷稅使。明代設鹽課提舉司。清代設場大使而受命於督撫鹽道。自乾隆以來,鹽歸民運,大使之官始廢。其後,甘肅收統捐和陝西征加價,都設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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