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大股東表決權條款是為了更好保護中小股東,也為了限制收購者擁有過多權力,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加入限制股東表決權的條款。
基本介紹
定義,方式,相關背景,
定義
限制大股東表決權條款是為了更好保護中小股東,也為了限制收購者擁有過多權力,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加入限制股東表決權的條款。比如,可增加限制條款為:“凡是在投票時累計持股達35%以上的股東,由公司章程限制其表決權,超出35%以上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其表決權,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方式
通常限制大股東表決權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規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東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決力弱於一般股份,即該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決權,而是多股才享有一個表決權;二是間接限制;即通過規定不同公司議案的通過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數和最低表決權數的方式,增加大股東濫用表決權的難度,從而間接達到限制效果;三是對代理表決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