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股搭辦

附股搭辦是中國近代華人在外資企業中參股謀利的活動。鴉片戰爭前後已有出現,19世紀50年代以後成為普遍現象。20世紀前期又有發展。外資企業在稅收上享有特權,技術設備、生產管理、運輸條件、資金供應等方面的優勢使之利潤十分豐厚,加之外商利用中國資金的圖謀和引誘,一部分華人便附股於外資企業,以分取剝削果實。據初步估計,在整個19世紀,華商附股外資企業的資本額約白銀4000萬兩以上。

有些企業,華股資本占40%左右,高的達60—80%。附股範圍包括輪船、保險、銀行、堆疊、紡紗、繅絲、礦業以及煤氣、電燈等大、中、小型公司、企業。附股華人主要為洋行買辦和絲、茶、洋布等行業的商人以及官僚、士紳等。其中大買辦和買辦化大商人、官僚和士紳是附股搭辦的主要成分,在整個活動中,成為外國侵略者的得力工具和幫凶。那些小額外資企業股票的持有者,僅僅是食利者,完全聽人擺布。附股搭辦是外國侵略者利用華資和控制、利用中國原有生產者與流通組織機構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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