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體育活動家,律師,企業家。早期為游泳、水球運動員,於1936年和1952年兩次參加奧運會。
1956年、1964年任巴西奧運代表團團長,後任巴西足協主席。
1958~1974年任巴西體育協會主席。
1963年起為國際奧委會委員。
1974年成為第一位非歐洲人的國際足聯(FIFA)主席,1990年第5次當選連任。
1974年以後曾多次訪華,熱心恢復中國在國際足聯的合法席位。
精通葡萄牙語、西班牙語、法語和英語。
經營交通運輸業和保險業。
任國際足聯主席以來,世界盃足球決賽圈由16個隊增加到24個隊,為促進世界足球運動,特別是第三世界足球運動的發展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