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約乾子

阿約乾子(1990年4月-2019年3月1日),男,彝族,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縣四棵鄉溝姑村人,槍殺民警賈巴伍各的罪犯。

2019年3月1日,罪犯阿約乾子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約乾子 
  • 國籍中國 
  • 民族:彝族 
  • 出生日期:1990年4月 
  • 槍決日期:2019年3月1日 
  • 主要罪行:槍殺四川涼山緝毒英雄賈巴伍各 
  • 性別:男 
人物經歷,案件判決,執行槍決,

人物經歷

被告人阿約乾子2015年4月26日攜帶毒品途經川陝交界的京昆高速陝西入口時,被陝西警方現場查獲。因被告人阿約乾子患有嚴重傳染疾病,被陝西省略陽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後阿約乾子一直潛逃
2016年7月15日,略陽縣公安局將阿約乾子列為網上逃犯通緝。2017年6月10日,公安機關對在逃犯阿約乾子實施抓捕時,被告人為抗拒抓捕拿出藏匿於隨身攜帶挎包內的手榴彈,兩次投擲,致3名民警1名民眾受傷,趁爆炸之機被告人阿約乾子逃離現場。2017年6月14日,布拖縣公安局特偵組根據線索,組織民警對阿約乾子藏匿地區搜捕。在搜捕過程中,阿約乾子舉槍向搜捕民警射擊,造成搜捕民警一人犧牲(編者註:犧牲民警為賈巴伍各),兩人受傷。開槍後,阿約乾子逃離現場。次日,阿約乾子在其親屬規勸下投案。

案件判決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如下:被告人阿約乾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犯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合併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

執行槍決

2019年3月1日,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受上級法院委託在布拖縣看守所對殺害公安民警賈巴伍各的罪犯阿約乾子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及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簽發的死刑命令。宣判後,罪犯阿約乾子與家屬會見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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