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本報南寧訊據《南國早報》報導,桂林某高校的一名女大學生被人強姦殺死在出租房內,事隔一年,兇殺疑犯落入法網。令人震驚的是,目前警方已經查實,該疑犯曾流竄雲南、貴州、廣東、湖南以及廣西的桂林、柳州等地,先後作案14起、殺死18人。出租屋內發出惡臭
2003年5月2日,在桂林市會仙路一出租屋裡的桂林某高校女大學生小卜撥通了“110”報警電話,稱與她同住一出租屋的小艷房裡發出惡臭。
刑警們打開小艷的房門,撲面而來的臭氣令人作嘔,只見小艷已被人殺死在席夢思床墊上,屍體身上蓋壓著兩床厚棉被,全身赤裸,雙手被黑色尼龍帶反綁,頸部被一白色帶插座膠皮電線繞頸一圈並打結,屍體已高度腐敗。民警初步分析其為被人勒死。
負責查辦此案的桂林公安局刑警支隊七大隊的刑警在莫雁群副支隊長的帶領下,逐一對現場周圍住戶及死者生前同學朋友進行調查訪問。該高校的同學和老師反映,小艷的家裡有錢,人也長得漂亮豐滿,交友比較隨意,常常把一些剛認識幾個小時的朋友及在網上認識的網友帶回出租屋。隨意交友惹禍端
小艷的女同學小蔣反映了一條很重要的線索:4月29日,她曾和小艷以及一個小艷剛認識的男子在一起吃飯。這男子自稱叫“黎山”,在深圳開廠。他30多歲,身高約1.75米,中等身材,留著短髮。
出租屋樓下賣影碟的小兵是最後一個看見小艷的。據他回憶,4月29日晚上9時多,一直在他音像店裡玩的小艷接到一個男子打來的電話,兩人約定在她出租房門口見面,小艷立即上樓去了。
刑警們進一步排查,一條重要線索又浮出水面:4月29日晚上11時,小艷在深圳的一個男友黃某給她打了電話,小艷在電話里說,有個新結交的男友在出租屋的客廳看電視,這個男的想抱她、親她,她感到害怕。黃某再三提醒小艷注意,而她卻說自己會處理好的。
現場勘查及各方面情況表明,小艷被害的時間應是4月30日凌晨時分,“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張緝捕嫌疑人“黎山”的大網迅即張開。異地獲悉疑犯湖南
認罪2004年5月2日,桂林刑警支隊獲悉,湖南省衡陽市珠峰分局刑警隊抓到了一名涉嫌搶劫強姦疑犯,在審訊時,該名嫌疑人竟脫口說,自己去年曾在桂林殺死一名女大學生。
在桂林等地警方的配合下,湖南警方不僅成功破獲了2003年5月2日發生在桂林的女大學生被殺案件,同時將該嫌疑人在柳州、廣東、雲南、貴州、湖南等地所犯下的驚天罪行也一一揭出。
“黎山”真名叫阿生,今年32歲,是湖南衡南縣人。1994年,阿生與人在廣東一班車上搶劫70餘萬元後僥倖逃過打擊,1997年,其又因實施搶劫被判5年刑。2002年刑滿釋放出獄後,阿生四處流竄,專以搶錢殺人為生。據其交代,2003年4月28日,他在桂林認識了女大學生小艷。次日下午,阿生來到小艷的住地。兩人在房內聊天看電視直至深夜,阿生要求留宿,並幾次想和小艷發生性關係,遭到拒絕後,他惱羞成怒強姦了她,並用房內的電線將其扼死。(文中除警方人員外,其他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