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迪決議,1955年1月21日至23日,印度國大黨在阿瓦迪召開第60次年會。這次大會通過的決議歷史上稱為阿瓦迪決議。決議第一次提出國家經濟建設的目標是建設一個“社會主義類型的社會”(socialistic pattern of society)。決議說: “為了實現《國大黨章程》第一條所規定的黨的目標和《印度憲法》的序言和‘國家政策的指導原則’中所闡明的目標,國家的計畫應以建立一個社會主義類型的社會為目標,在這樣一個社會中,主要的生產資料屬於社會所有或控制,生產逐步提高和國家財富公平分配。”1956年4月15日,國大黨工作委員會建議修改《國大黨章程》第一條,肯定該黨的目的是要通過和平和合法的手段建立一個建立在機會和政治、經濟及社會權利平等基礎上的社會主義的福利國家。印度國大黨第60次年會以其關於在印度建立“一個社會主義類型的社會”的阿瓦迪決議而載入史冊,成為該黨歷史上的一次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