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智和平友好條約是指阿根廷同智利政府1984年為解決兩國在比格爾海峽的國界爭議而簽訂的條約。阿、智兩國長期以來對比格爾海峽島嶼的領土主權存在爭議。比格爾海峽位於南美洲南端火地島的阿根廷部分與智利的納瓦里諸島之間,全長約120公里,是連線大西洋和太平洋東西走向的通道。
1881年,阿根廷、智利兩國簽訂邊界條約,但對海峽東南部的皮克頓、努埃瓦、倫諸克斯3個島嶼的領土主權歸屬未作具體規定,因而形成領土爭議。阿根廷認為這3個島嶼位於合恩角子午線大西洋一側,這條子午線是太平洋與大西洋的分界線,也是兩國領水的分界線;智利是太平洋國家,因此3個島嶼的主權應屬阿根廷。智利認為,條約規定比格爾海峽以南至合恩角之間的島嶼歸屬智利,因此擁有對3個島的主權。1972年,兩國商定由英國女王仲裁。1977年,英國女王通過海牙國際法庭裁決3個島嶼屬於智利。阿根廷拒絕接受。1979年,兩國要求羅馬教皇進行調停。1980年底,教皇提出的調解方案仍規定了3個島的主權歸屬智利。阿根廷一直未作明確答覆。1983年底,阿根廷阿方辛政府執政後,決心和平解決這一爭端。1984年1月,兩國外長簽署《和平友好聯合聲明》,打破談判僵局。11月29日,兩國正式簽署《和平友好條約》。條約包括4章19條和兩個附屬檔案、4張地圖。規定皮克頓等3個島嶼為智利所有。同時規定在麥哲倫海峽東端陸地上的頓赫內斯角和火地島上的聖埃斯皮里圖角之間劃一條直線,為兩國分別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主權分界線,從而確認了阿根廷堅持的兩洋原則,即海峽太平洋一側屬智利,大西洋一側屬阿根廷。《和平友好條約》的簽署使阿智兩國間延續100多年的比格爾海峽爭端得到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