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阿拉善左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阿拉善左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是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歸口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領導。加掛阿拉善左旗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拉善左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巴彥浩特鎮西城區阿左旗財政局大樓二樓211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盟、旗相關決策部署,組織開展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工作建議。起草起草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貫徹落實。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監督辦理涉及少數民族權益的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參與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三)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蘇木鎮、街道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參與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有關工作。
(三)加強民族領域及涉及民族問題的意識形態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統戰、宗教等部門處理宗教、統戰領域的民族問題,促進民族政策在全旗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落實。承辦全旗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四)參與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方針、政策、措施的研究、擬訂,促進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負責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檢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和使用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監督敖包祭祀、成陵白駝群祭祀、小年祭火、五畜那達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等民族民俗文化、重大節日活動。
(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財務、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重大慶典、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承辦。負責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室。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做好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的具體工作。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的具體指導和協調。承辦民族成份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承辦依法行政、普法工作。
(三)民族事務室。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有關教育、文化、體育、醫藥、衛生、科技等社會事業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切實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調查處理侵犯少數民族正當權益的事件,促進各民族的團結穩定。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監督敖包祭祀、成陵白駝群祭祀、小年祭火、五畜那達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等民族民俗文化、重大節日活動。開展民族之間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做好全旗少數民族機動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擔城市民族工作。承擔民族地區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研究民族領域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問題,承辦有關協調處理工作。
(四)民族經濟室。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承辦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承辦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工作。
(五)蒙古語文工作室。貫徹落實少數民族語文和少數民族古籍方面的政策、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古籍方面的政策、條例,並監督實施。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出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蒙古語文科學研究及管理工作。組織有關蒙古語文學術活動及表彰活動。負責組織蒙古語文的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工作。綜合掌握蒙古語言文字科學研究工作動態,提出具體工作建議,並負責蒙古語言文字的使用推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旗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工作。搶救、蒐集、整理、出版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古籍文獻。培養和培訓少數民族古籍工作專業人員。負責蒙古語文翻譯專業系列工作及蒙古語名詞術語工作的監督檢查。

人員編制

阿拉善左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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