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阿拉善盟委員會辦公廳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廳關於印發<阿拉善右旗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48號),設立阿拉善右旗統計局,為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部門的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全旗統計制度;審定部門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旗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
(三)按照國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旗情旗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旗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旗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搞好優質服務。
(四)統一管理和公布全旗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公眾發布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統一管理全旗城市和農村社會經濟抽樣調查隊,並組織、指導其工作。
(六)督促和指導全旗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進行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七)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承擔檔案起草、文秘、檔案、機要、政務信息、保密、保衛督查及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全旗各類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定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實施依法治旗的各項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調查證、從業資格證辦理事項;擬訂中長期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
(二)業務股
主要負責全旗一、二、三產業統計,具體包括綜合、國民經濟核算、基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農牧業、工業、交通運輸業、批零貿易業、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勞動工資、人口與勞動力抽樣調查、物資能源、科技、“三資”等報表的蒐集整理與報送,並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提供統計信息,進行統計資料的管理和歸檔工作。
(三)普查股
組織實施全國、全區性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調查工作。負責全旗的全國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及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工作,並指導與各種普查和專項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
人員編制
旗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宜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