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哈巴德條約,英國東印度公司代表克萊武與奧德納瓦布蘇賈-烏德-道拉及莫臥兒帝國皇帝阿拉姆二世於1765年簽訂的條約。依約:蘇賈-烏德-道拉以付給東印度公司500萬盧比為條件,公司將奧德地區交給納瓦布,僅將阿拉哈巴德及其周圍地區從奧德劃分出來交給沙·阿拉姆二世作為皇室領地。8月12日,莫臥兒皇帝頒布一道敕令,正式授予公司以孟加拉、比哈爾和奧里薩的迪萬尼權力。公司雖然取得這個權力,但它並不對行政直接負責。為此,克萊武在上述地區建立了“雙重管理制度”(“雙層統治”或“雙重政府”)。公司按期給莫臥兒皇帝年俸260萬盧比。公司與奧德納瓦布締結防禦聯盟。通過此約,公司與奧德納瓦布之間的聯盟和友好關係鞏固了。公司目的在於利用它作為抵制馬拉塔人和阿富汗人入侵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