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由7個酋長國的酋長組成,是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內外政策制定、聯邦預算審核、法律和條約批准均由該委員會討論決定。

聯邦最高委員會從委員會成員中選出聯邦總統和副總統,任期5年。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除外交和國防相對統一外,各酋長國擁有相當的獨立性和自主權。

制定憲法,經費來源,

制定憲法

1971年7月18日,聯邦最高委員會通過臨時憲法,同年12月2日宣布臨時憲法生效。
1996年12月,聯邦最高委員會通過決議,臨時憲法確定為永久憲法。

經費來源

聯邦經費基本上由阿布達比和杜拜兩個酋長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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