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占星術簡介,簡介,星盤,星體,宮位,相位,
占星術簡介
美索不達米亞占星術(英文:Mesopotamian astrology)是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現為伊拉克)的術士根據人類個體出現時與星座位置的研究,發明出一整套系統的預測未來的方法。大約在公元前三千年前,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牧羊人,將夜空中閃爍的星星分別依神或動物的形狀做了一番劃分。這種劃分便是“星座”的起源。
簡介
- | 日期 | 屬性 | 星體 | 陽壽 | |||||
極性 | 特質 | 元素 | 吉星(軌道) | 凶星(軌道) | 吉星(星等) | 凶星(星等) | |||
♈ | ㋂㏴-㋃㏳ (春分-穀雨) | 水星/女龍 (360÷2^10) | 0-45 | ||||||
♉ | ㋃㏴-㋄㏴ (穀雨-小滿) | 女龍/水星 ⚷ | |||||||
♊ | ㋄㏵-㋅㏴ (小滿-夏至) | 陽 | |||||||
♋ | ㋅㏵-㋆㏶ (夏至-大暑) | 陰 | 動 | 木星/女龍 | 45-90 | ||||
♌ | ㋆㏷-㋇㏶ (大暑-處暑) | 陽 | 靜 | 火 | 女龍/木星 | ||||
♍ | ㋇㏷-㋈㏶ (處暑-秋分) | 陰 | 變 | 地 | |||||
♎ | ㋈㏷-㋉㏶ (秋分-霜降) | 陽 | 動 | 天 | 水星/女龍 ☿ | 90-135 | |||
♏ | ㋉㏷-㋊㏵ (霜降-小雪) | 陰 | 靜 | 水 | 女龍/水星 (360÷2^3) | ||||
♐ | ㋊㏶-㋋㏴ (小雪-冬至) | 陽 | 變 | 火 | |||||
♑ | ㋋㏵-㋀㏳ (冬至-大寒) | 陰 | 動 | 地 | 木星/女龍 | 135-180 | |||
♒ | ㋀㏴-㋁㏲ (大寒-雨水) | 陽 | 靜 | 天 | 女龍/木星 | ||||
♓ | ㋁㏳-㋂㏳ (雨水-春分) | 陰 | 變 | 水 |
- 陽即顯性、正極,陰即隱性、負極;動即質變、本位,靜即量變、固定,變即互變、變動。
- 金牛宮與天秤宮的吉星是以女凱龍星為首的半人馬小行星等;雙子宮與室女宮的吉星是以火神星為首的水內小行星等;摩羯宮與寶瓶宮的吉星是以穀神星為首的主帶小行星等;凶星同理。
- 於地球上占星,人馬宮與雙魚宮的吉星是月亮(即地衛一);於月亮上占星,人馬宮與雙魚宮的吉星是地球;於火星上占星,人馬宮與雙魚宮的吉星是地球,摩羯宮與寶瓶宮的吉星是火衛一等;以此類推;凶星同理。按照星等大小排列的星體同理;此排列以地球為標準,因此僅於地球軌道周圍有效。於地球上占星時,需要將地球換為月亮。
- 360÷2^12為太陽的自轉周期,其餘均為公轉周期;冥王星與鬩神星等海外星體的公轉周期整體視作360÷2^0或360÷2^∞(即不公轉)。
- 美索不達米亞占星術認為地球人的理論壽限為180至183歲而實際壽限為165歲左右。
星盤
星體
占星術中的星體是指宇宙中無意識的客觀存在與主觀映像,分別對應實星與虛星。實星又分為主要實星與次要實星:主要實星對觀測者所在實星來說共有十二顆,是指一個恆星系中的恆星與它十一個公轉軌道上的主要行星及其各自的主要衛星;次要實星是指相同軌道上的次要行星及主要行星的次要衛星。虛星也分為主要虛星與次要虛星:主要虛星對觀測者所在實星來說只有四顆,是指描述恆星相對於觀測者所在實星的位置的後天牡羊宮宮首(即“卯星”,對應卯時)、後天巨蟹宮宮首(即“子星”,對應子時)、後天天秤宮宮首(即“酉星”,對應酉時)以及後天摩羯宮宮首(即“午星”,對應午時);次要虛星是指描述恆星相對於觀測者所在實星的位置的其餘八個後天十二宮宮首及觀測者所在實星的衛星的軌道與恆星軌道的兩個交點(即北交點☊與南交點☋)。在沒有特別說明的前提下,以後星體專指實星。
- | ☉ | ↓ | ☿ | ♀ | ♁ | ♂ | ⚳ | ♃ | ♄ | 女龍 ⚷ | ♅ | ♆ |
軌道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360/2 |
虛星 | 亥星 | 戌星 | 酉星 | 申星 | 未星 | 午星 | 巳星 | 辰星 | 卯星 | 寅星 | 醜星 | 子星 |
特質 | 聚合 | 隱藏 | 無我 | 炎熱 | 守舊 | 間斷 | 分散 | 顯露 | 自我 | 冰冷 | 創新 | 連續 |
宮位
占星術中的宮位是指將黃道平均劃分後的十二塊天區,分為先天十二宮(通常於星盤外圈以逆時針方向排列)與後天十二宮(通常於星盤內圈以逆時針方向排列)。不使用任何分宮制(即選擇“Null”)時,先天十二宮與後天十二宮的作用是等效的。在沒有特別說明的前提下,以後宮位專指後天十二宮。
-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Ⅵ | Ⅶ | Ⅷ | Ⅸ | Ⅹ | Ⅺ | Ⅻ |
陽壽 | 0-15 | 15-30 | 30-45 | 45-60 | 60-75 | 75-90 | 90-105 | 105-120 | 120-135 | 135-150 | 150-165 | 165-180 |
吉星 | 女龍 | |||||||||||
特質 | 是 | 有 | 溝通 | 感覺 | 創造 | 服務 | 衡量 | 掌控 | 思考 | 主導 | 關照全體 | 相信 |
相位
占星術中的相位是指以觀測者所在星體為頂點,以其它任意兩顆星體(包括虛星)至頂點的連線為邊所形成的容許度小於7.5°(≨7°30′)的角。相位(即角)本身沒有吉凶之分,而星體卻有吉凶之別,因此相位的吉凶是由星體的吉凶而定。在沒有特別說明的前提下,以後相位專指主要相位。
主要相位 | 次要相位 | ||||
名稱 | 角度 | 成相條件 | 名稱 | 角度 | 成相條件 |
合相 | 360°÷1=360° | 兩星均落同一宮位 | 補24分相 | 180°-15°=165° | 兩星所落宮位成180° |
2分相 | 360°÷2=18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180° | 補8分相 | 180°-45°=135° | 兩星所落宮位成150° |
2.4分相 | 360°÷2.4=15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150° | 補4.8分相 | 180°-75°=105° | 兩星所落宮位成120° |
3分相 | 360°÷3=12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120° | 4.8分相 | 360°÷4.8=75° | 兩星所落宮位成90° |
4分相 | 360°÷4=9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90° | 8分相 | 360°÷8=45° | 兩星所落宮位成60° |
6分相 | 360°÷6=6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60° | 24分相 | 360°÷24=15° | 兩星所落宮位成30° |
12分相 | 360°÷12=30° | 兩星所落宮位也成30° | 空相 | 其它角度 | 兩星所落宮位成其它角度 |
- 2分相又叫沖相;2.4分相又叫梅花相;3分相又叫拱相;4分相又叫刑相;6分相又叫6合相。
- 補4.8分相又叫補倍梅花相;4.8分相又叫倍梅花相。
- 絕對等宮制所有相位的容許度均必須小於7°30′,這一點有別於英國的占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