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胡載里

阿布·胡載里(Abu al-Hudhayl al-‘Allaf,約753-850),伊斯蘭教穆爾太齊賴派神學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布·胡載里
  • 外文名:Abu al-Hudhayl al-‘Allaf
人物介紹
生於巴土拉,居於巴格達。瓦綏勒·伊本·阿塔的信徒,以“阿拉弗”(‘Allafon,意為“草料商”)綽號著稱。伊斯蘭教學者中,他較早吸收希臘哲學並對伊斯蘭教教義學發生影響。主張除真主本體外,沒有任何其他無始的德性(屬性),所有德性與其本體不可分,既異名同實,又不是一物,如真主的知覺、生活、能力等德性為真主本體的三個方面。認為真主是無始無終的,但介於無始的真主本體與真主所創造的物質世界之間有個橋樑,即真主的創造意志,這是一種非物質的能力,它不是無始的。認為世界萬物及運動都是有始有終的。強調人類理性作用,認為藉助觀察和推理去認識真主,獲得部分知識,就能辨別善惡,趨善避惡。認為人類的行為可分為兩類:一種是人不受任何逼迫而借自身的能力完成的行為,即道德行為或內心的行為;另一種是自然行為或肢體行為。著作大都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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