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生態環境局,為四川省阿壩州黑水縣機關單位,辦公地址在黑水縣蘆花鎮西街十六幢。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生態環境基本制度。組織編制縣域環境功能區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參與制定與我縣生態環境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
(二)負責縣域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對縣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指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實施。參與協調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解決有關跨縣環境污染糾紛,紛統籌協調轄區內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落實縣污染物減排工作。完成縣污染物減排任務,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環境納污功能,組織實施中央、省、州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全縣垃圾分類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寫作機制並監督實施。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監督檢查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的執法。組織開展各類生態示範創建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六)負責全縣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省、州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法規和規章。牽頭負責全縣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全縣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嚴格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縣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全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配合州生態環境局建設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負責全縣生態環境治療考核和生態環境統計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八)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州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九)協調開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組織協調迎接中央、省、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監督指導各有關部門整改落實中央、省、州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十)負責縣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監督實施全縣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查處全縣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開展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一)組織全縣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有關規劃和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全縣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二)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參與協調縣內重要生態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和區域合作,管理全縣生態環境系統對外合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統一行使全縣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統一負責全縣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強化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牢築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州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承擔機關政務、黨務、工青婦等工作。組織協調政風行風建設、政務督查、目標考核、綜合性會議、公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支部日常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安全、人事、培訓、行政後勤、退休人員管理、愛國衛生等工作。承擔財務、固定資產、政府採購、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污染防治股。負責轄區內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污染物減排工作,承擔排污口設定、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生態環境統計工作、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參與河(湖)長制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自然生態股。承擔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相關工作。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組織開展各類生態示範創建。組織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的執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轄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參與指導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指導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綜合服務股(行政審批股、生態環境督察整改辦公室)。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執行、宣傳教育、環境監測管理、污染源普查、信息化建設管理等綜合性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意識形態相關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管理工作、對外交流和區域合作工作。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承接中央、省、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指導協調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生態環境執法股。負責局機關信訪、維穩、綜治等工作。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強化現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和事中事後監管,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責縣域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治理設施運轉的監督查,負責轄區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負責轄區內排污單位的環境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的法律文書製作、行政處罰結案報告的辦理和後續督查工作,負責對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及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理建議並參與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我局核定人員編制數29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環境資源保護中心3名、行政監察執法大隊10名、環境監測站13名。現有職工23人,其中:領導3人(1正2副)、環境資源保護中人3人、行政監察執法大隊6人、環境監測站11人。
領導分工
周明鵬 黨組書記、局長
何富貴 黨組成員、副局長
易貴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