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委組織部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是州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地址,機構性質,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縣達爾瑪街6號

機構性質

黨委部門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指導全州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研究、探索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全州黨員的教育管理和主管黨員的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二)負責各縣、州級各部門和州委、州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列入州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並提出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省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及離退休的上報材料和手續;負責有關上報省委組織部的備案材料;配合省有關部門考察考核省屬在州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調整、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州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和離退休審批及離退休證手續;承辦州委管理幹部和州級黨群、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工作;負責州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和各縣黨代會、人代會的巨觀指導。
(三)研究制定全州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縣級領導班子和企業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組織落實培養和選拔中、青年幹部、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工作,負責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領導幹部多媒體信息的採集和製作;協助做好省管企業黨的工作。
(四)研究、指導全州黨的組織制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以及經營管理者隊伍的職業化、市場化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有關的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向州委和省委組織部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州、縣機關有關幹部和企業有關領導成員的備案審查工作。
(六)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州幹部教育規劃和有關政策;負責領導幹部的培訓、進修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州委黨校、縣委黨校等幹部教育的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有關教材編寫工作;研究、探索有民族地區特色的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七)負責知識分子工作的牽頭抓總。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知識分子政策,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聯繫和組織部分專家、拔尖人才開展有關活動。
(八)歸口管理州委老幹部局。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巨觀管理,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
(九)完成州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一科、組織二科、幹部一科、幹部二科、幹部三科、幹部監督科、電教科、人才辦綜合科、黨建辦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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