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成立時間
是在1951年至1955年11月的四川省藏族自治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1955年至1963年的阿壩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會議的基礎上逐步發展、健全和完善起來的,其後經歷了“文革”的十年浩劫,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斷,於1978年12月恢復。1980年12月阿壩藏族自治州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選舉設立了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會,作為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1987年,隨著州名的更改而更名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至今,州人大常委會已任期八屆,即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十一屆。
成立意義
州人大常委會的建立,是對民主政治建設和地方政權建設的重大發展,對於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保證和便於人民管理國家事務、保障阿壩州改革開放事業和加速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積極推進依法知州、促進建設全國藏區第一州的進程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並為我們今後開展人大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創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礎,開創了人大工作史上的先河。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州委的領導下,在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的職權,認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積極開展民族立法工作,實施對州人民政府、州中級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審議“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提出審議意見,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議、決定,並督促貫徹執行;依法選舉和任免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及“一府兩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督促辦理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為我州民主政治建設、政權建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應有的重要作用。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人員委員
阿壩州人大常委會委員
序號 姓 名 單位及職務
1 王福耀 州人大常委會主任
2 田曉丹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3 周耀伍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4 溫玉祥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5 高曉蓉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6 郝士昌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7 王順清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8 何文濤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9 李洪勇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10康慶偉 州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11馬巧玉 團州委副書記
12包正杰 州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13伍連才 州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
14劉世文 州人大法制文主任委員
15李元平 州人大常委會農業工委主任
16李林麒 武警阿壩支隊支隊長
17李曉東 州總工會副主席
18楊芳 大九旅集團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19吳蘭 州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20何世明汶川·州科學技術研究院畜科所所長
21谷運麒州人民醫院院長
22張 蘭 州婦聯副主席
23張力峰州人大常委會民宗外僑工委主任
24張有才四川岷電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5張明德州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
26張德海紅原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7陳萬喜阿壩州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8陳連義州委組織部副部長
29陳鋼旗州人大常委會城環資工委主任
30陳順清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31金 強 州科協副主席
32賈書智阿壩電信公司總經理
33夏春喜阿壩州軍分區司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