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區應急管理局

阿勒泰地區應急管理局

阿勒泰地區應急管理局是阿勒泰地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勒泰地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景區)和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煤礦安全除外)規範性檔案,監督實施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綜合性法規、規章和標準。
3.負責地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地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編制和落實信息傳輸渠道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地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地委、行署指定的負責同志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地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應急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地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縣(市、景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和地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喀納斯景區管理委員會、工業園區和地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地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5.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地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地震局、阿爾泰山國有林管理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地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地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地委、行署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氣象局、林業和草原局、地震局、阿爾泰山國有林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組織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地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照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地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照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各縣(市、景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地區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地區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地區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地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按照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的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發生森林火災及時報送地、縣(市、景區)應急管理部門。
(6)地區地震局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制定地區地震短期與臨震預報方案,強化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危險區和破壞性地震值得注意區域的震情跟蹤。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收集和核實巨觀異常情況,提交地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
(7)地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地區應急管理局,以地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8)阿爾泰山國有林管理局負責管轄林區內各分局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各分局的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巡護、火源管理、責任落實到管護員等工作,發生森林火災及時報送地、縣(市、景區)應急管理部門。
2.與地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地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地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地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楊小慶 主持局黨組全盤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穩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巡查和考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安委會辦公室)。
黨組副書記、局長:葉爾波拉提·孜熱庫瑪熱 主持局行政全盤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綜合治理、政務服務(“放管服”)、深化改革、生態環境保護,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執法、執法隊伍和執法規範化建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基礎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強 協助黨組書記楊小慶同志抓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自然災害領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聯動、應急演練、應急救援、應急值守、防災減災等工作,協調聯繫地區消防救援支隊、森林消防支隊,銜接駐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黨組書記楊小慶同志抓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穩定和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等工作。協助局長葉爾波拉提·孜熱庫瑪熱同志抓依法行政、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編制工作)、資產管理、宣傳思想(精神文明、意識形態)、保密、政務公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民眾工作(“訪惠聚”、“兩個全覆蓋”、“民族團結一家親”等)、扶貧、公共機構節能及工青婦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應急救援科。
調研員 海拉提·兌色巴依協助黨組書記楊小慶同志抓黨的建設、維護穩定等日常工作。
調研員 阿德列提·巴亞合買提 協助局長葉爾波拉提·孜熱庫瑪熱同志抓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執法,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受理、安全生產培訓及相關考核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副調研員 王斌 協助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強同志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災情核查評估、災民救助、救援隊伍培訓等工作。分管救災保障科。
為確保局業務工作正常有序開展,領導班子成員、縣級幹部互為AB崗:楊小慶、何強、海拉提·兌色巴依互為AB崗;葉爾波拉提·孜熱庫瑪熱、阿德列提·巴亞合買提互為AB崗;何強、王斌互為AB崗。當A崗(B崗)外出時其分管工作由B崗(A崗)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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