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佤理

【阿佤理】雲南西盟地區佤族之道德規範,即“習慣法”。舊社會,西盟佤族處於原始農村公社發展階段,與其經濟基礎相適應,用暴力手段和強制性措施以維護社會機制的上層建築尚不完善。在此期問,用以人際關係的調節、公共的聯繫、勞動規則和紀律的實施,便是“阿佤理”這種習慣法,它為社會全體成員所承認並自覺遵守,但無專堤機構監督執行。隨著私有化的發展和貧富的分化,“阿佤理”已滲入了某些“階級”的成分。其內容撮要如下;①凡泄露本寨軍事活動或獵頭活動等重要機密而引起嚴重後果者,輕則抄家,重則趕出寨予直至處死。②發生戰爭,全體成年男子均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耆要受到嚴厲的斥責,重則被罰物或抄家。③全體成員均有參加公益勞動的義務,不參加者罰谷若干以為公有。④違背禁忌造成別人損失者,責令賠償或抄家。⑤負債而無力償還者,債主可以抄其家,乃至以其子女或其親屬子女作奴相抵。⑥盜竊財物者,責令賠償;本人無力賠償,’其親屬有代賠義務。盜竊情節嚴重而又屢教不改者,趕出村寨直至處死。⑦同姓不婚,違者,抄家或趕出寨子,並須做鬼以求饒恕。⑧不串已訂婚的姑娘。違者,女方未婚夫有權強拉串者的豬、牛或抄家。⑨不許調戲或私通有夫之婦。違者,原夫有權拉調戲者的牛或抄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