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起因

防衛起因是對何種行為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中國刑法規定,只有對不法侵害才能實行正當防衛。在刑法理論中,此問題包括以下幾點:(1)對違法行為能否實行正當防衛。持肯定說的人認為不法侵害不僅指犯罪行為,而且包括違法行為。持否定說的人則認為'不法侵害不包括違法行為。(2)對不作為犯罪能否實行正當防衛。持否定說的人認為,不作為犯罪是以消極的行為侵害合法權益,不必直接實行正當防衛。持肯定說的人認為,對於純正不作為犯,如遺棄罪,不能實行正當防衛,但對於不純正不作為犯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3)對於過失犯罪不得實行正當防衛。因為過失犯罪的行為人並不希望發生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防衛的必要。並且過'失犯罪是結果犯,發生危害結果時才構成犯罪,成為不法侵害,而危害結果一旦發生,便失去了防衛的意義了。(4)對於防衛過當行為不得實行正當防衛,因為防衛行為是否過當需要事後由法官判斷,如果允許對防衛過當行為實施正當防衛,將損害公民的正當防衛權的使用。總而言之,作為正當防衛起因的不法侵害,必須具有迫切性、破壞性和現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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