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起動器適用於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危險場所;
適用環境
適用範圍組別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一致)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1.2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見表1。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見表2。
表1
組別
引燃溫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表2
類別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mm)
最小點燃電流比
ⅡA
≥0.9
>0.8
ⅡB
0.5<MESG<0.9
0.45≤MICR≤0.8
ⅡC
≤0.5
<0.45
性質: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氣體、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與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之比。中國規定氣體、蒸氣危險物質按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級,ⅡB級和ⅡC級。最小點燃電流比≤1.0,>0.8的為ⅡA級;≤0.8,>0.45的為ⅡB級;≤0.45的為ⅡC級。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別為ⅡA級,ⅡB級,ⅡC級危險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