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民政局

防城港市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城港市民政局
  • 負責工作:主管民政工作
  • 職責: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民間組織和社會事務管理科,優撫科,救災科,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規劃財務科,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承擔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工作;負責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革命烈士稱號;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的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管理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市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市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市、縣、鄉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慈善、社會捐助、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負責推進婚俗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民政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制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民政法制普及宣傳教育工作。

民間組織和社會事務管理科

(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監督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組織指導婚俗改革;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本市的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業務;承辦經營性公墓和等級殯儀館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殯葬工作,推動殯葬改革;承辦全市和涉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優撫科

負責全市擁軍優屬活動的組織,負責全市軍烈屬的優待、撫恤、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和傷殘輔助器械的配置;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和市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全市優撫工作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工作;負責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救災科

承辦對救災組織的協調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全市的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因災損毀民房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市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養老服務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和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全市五保戶社會救濟辦法的草擬工作;承辦財政社會救助投入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依法指導村(居)民自治,推行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市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市、縣、鄉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財務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市本級民政事業費預決算、資金分配和使用監管;管理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防城港市民政局局長 吳永明
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鄧錫顏
1978.11--1980.12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農業學校植物保護專業學習
1980.12--1984.12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丹竹農業站工作
1984.12--1986.05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病蟲測報站工作
1986.05--1989.02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農業局工作(股長)
1989.02--1991.11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大成鄉政府工作(副鄉長)
1991.11--1993.08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農業局工作(秘書長、農技中心主任)
1993.08--1994.12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農業局工作(副局長)
1994.12--1999.02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農業局工作(農技站長)
1999.02--2007.01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農業局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1998.09--2000.12中央黨校函授行政管理專業)
2007.01--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民政局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
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裴紹柏
1990.7--1998.6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電視局節目部主任
1998.7--2006.6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副主任科員、電教辦主任、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2006.6--2009.4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市委老幹部局局長、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2009.4--2010.1 掛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東興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9.5-- 廣西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老齡委辦副主任
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永祥
1985.10--1987.09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警欽州地區支隊浦北縣中隊戰士
1987.09--1988.09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警南寧指揮學校學員
1989.09--1990.09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警欽州地區支隊欽州市中隊排長
1990.09--1992.09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警欽州地區支隊欽州市中隊副中隊長
1992.09--1994.12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警欽州地區支隊政治處副連職幹事
1995.12--1996.09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邊防檢查站政治處 正連職幹事
1996.09--1999.09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邊防檢查站企沙分站副營職副教導員
1999.09--2002.05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邊防檢查站企沙分站正營職副政委
2002.05--2004.05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邊防檢查站副團職政治處主任
2004.05--2005.03 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興邊防檢查站江山分站副團職政委
2005.03--2006.02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邊防檢查站副團職副政委
2006.02--2009.02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邊防檢查站正團職政委
2009.02--2010.02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東興邊防檢查站正團職政委
2010.02--2011.12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機場邊防檢查站正團職政委
2011.12--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民政局副局長
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俊美
1986.09--1989.07 廣西大學哲學系行政管理專業就讀
1989.07--1993.05 廣西防城港區工商局幹部
1993.05--1998.12 廣西防城港市工商局幹部(期間:1993年3月至1994年4月在防城港市港口區工商所工作,1994年4月至1998年12月抽調到中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三嚴四自"辦工作)
1998.12--1999.04 中共廣西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幹部
1999.04--1999.07 中共廣西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1999.07--2002.02 中共廣西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
2002.02--2004.03 中共廣西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 主任科員、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主任(兼)(期間: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讀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網路研究生班經濟法學專業)
2004.03--2006.12 中共廣西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
2006.12--   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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