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財政局

阜陽市財政局

阜陽市財政局是阜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阜陽市潁州區清河東路70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阜陽市潁州區清河東路702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局長:楊匯匯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國有資產監管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社會經濟發展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政府、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在國家和省規定許可權內,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調整建議。
(三)負責管理全市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六)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全市政府債務,依法制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監督國有資本收益使用。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二)代表市政府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察、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議和獎懲,提出所監管企業主要領導成員的配備建議,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四)按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改革計畫,推進所監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建設等工作。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巨觀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財政信息數據綜合統計工作。落實收入分配政策和住房改革方案。研究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承擔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管理。參與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指導協調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福彩管理中心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並對其財政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三)稅政條法科。提出減免、退稅及稅制改革等政策建議。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快報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市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區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編制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等工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項目庫和基礎信息庫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市級財政收入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
(五)預算績效管理科。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財政資金績效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市本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運行監控、評價管理和評價結果運用等。組織指導市直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六)國庫科。負責市級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擬訂市級財政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市級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
(七)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提出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議,組織實施政府債務管理的改革措施。貫徹落實中央及省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管理等制度,承擔市級政府債務具體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還本、付息及專項債券項目申報等有關工作。辦理國際金融組織投融資、發展援助、資金管理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等工作,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
(八)行政科。承擔行政、黨派團體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參與市本級公務用車平台維護和辦公用房維護保障等工作。
(九)政法科。承擔政法、人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軍分區、預備役、武警、國家安全等單位有關地方經費保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執法執勤用車編制審核相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教科文科。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辦法。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資金和教育資金。承擔由市財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文化企業相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一)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房屋管理、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應急、供銷、工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項目安排。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發展有關財政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資金。提出促進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二)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林業、氣象、扶貧、糧食和物資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 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辦法。
(十三)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老幹部、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和執行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實施省級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等辦法。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基金)的監督管理。
(十四)企業科。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五)金融科。承擔財政政策與地方金融監管、地方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執行全國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相關工作。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業務。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承擔相關管理工作。
(十六)會計科。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協助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做好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指導全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十七)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科。擬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審核資產配置事項中除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以外的資產配置,按規定審核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等事項。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匯總全市國有資產情況。監督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辦法,審核和匯總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承擔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
(十八)財政監督局。擬訂全市財政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承擔財稅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和預算管理的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全市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財政內部控制建設制度制定及監督落實等牽頭工作。負責對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九)政府採購科。擬訂政府採購制度辦法並監督管理。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管工作。對政府採購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指導縣(市、區)政府採購工作。
(二十)民生工程管理科。承擔市有關民生工作以及民生工程項目推進與實施協調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企業產權管理科。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二十二)企業考核評價科。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根據各方面對所監管企業的評價意見,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二十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有關出資人職責,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改革計畫,負責企業產權管理科和企業考核評價科職責以外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四)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五)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二十六)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辦理市本級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審核、撥付及財政授權支付的相關業務;根據統發人員工資、統一津貼補貼變動數據,按月及時足額發放工資;負責會計核算,保管憑證賬冊;負責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的匯總與報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防範資金風險。管理零餘額賬戶及其他資金賬戶。
(二十七)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以及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審核、匯總、編報政府非稅收入收支管理和決算;管理監督收支活動,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和票據的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財政以及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行為;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槓桿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表彰和獎勵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二十八)市預算評審中心。承擔部門預算項目審核工作,對納入評審範圍的市直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承擔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承擔市直部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配合相關單位探索財稅政策評估;研究制定預算評審操作規程,配合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等工作。
(二十九)市農村財政管理處。指導全市農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農村有關涉農資金。
(三十)阜陽工業經濟學校。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中等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面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以就業為導向,為行業和地方培養適應一線崗位需要的實用型、技能型中級專門人才;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為教學和社會實踐服務;承擔阜陽市政府、阜陽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市財政信息計算中心。做好全省財政系統推廣財會電算化、財政辦公區域網路和財政廣域網的示範試點工作。

現任領導

楊匯匯: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局長(主任)、一級調研員
馬曉峰: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陳 青: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總會計師、三級調研員
王子朋: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
崔 巍: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李 俠: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周 波: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阜陽工業經濟學校黨委書記、校長
高玉臻: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級調研員
李春雨:阜陽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三級調研員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11月,被全國婦聯權益部列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1年12月14 日,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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