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阜新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暫行辦法
資源能源
2008-11-5
法規內容
《阜新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10月21日第14屆阜新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實施。
市 長 潘利國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促進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和《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經濟委員會是本市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區)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助做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指導。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用能單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含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
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含3000噸)標準煤以上不滿5000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由市節能主管部門確定。
第四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則,加強節能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減少環境污染。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五條 市、縣(區)節能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重點用能單位分級管理規定,組織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和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節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節能措施不落實、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現場調查,組織實施用能設備效率檢測,責令實施能源審計,並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重點用能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第七條 市、縣(區)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及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
第八條 市、縣(區)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管理負責人、能源統計人員和主要耗能設備操作人員進行節能培訓,培訓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九條 市政府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將節能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將其能源消耗情況作為縣、區政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任期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有大中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
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具體實施。
第三章 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
第十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貫徹執行國家的節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接受各級節能主管部門對其能源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與審查制度。
第十二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積極開展能源審計,編制審計報告。
第十三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推行契約能源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和節能自願協定等新機制。
第十四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節能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節能計畫和節能技術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第十五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的能源管理負責人應具有節能專業知識、實際工作經驗及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並報節能主管部門備案。
能源管理負責人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用能狀況進行分析、評價,組織編寫本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提出本單位節能工作的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健全能源計量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標準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的規定配備和管理能源計量器具。
第十七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消費統計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建立健全能源計量原始記錄和統計台帳,建立各種能源的購入量、消耗量、庫存量等原始記錄,各種能源轉換的能源投入和產出記錄,能源質量的化驗記錄,以及能源損失情況記錄。
第十八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應於每年1月20日前向節能主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能源購入、能源加工轉換與消費、單位產品能耗、主要用能設備和工藝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節能措施和節能經濟效益分析、預測能源消費等。
第十九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先進、合理的能耗定額,並分解落實到車間、班組、機台和個人,納入內部生產經營責任制考核,實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二十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積極採用高效節能產品和設備,不得使用、生產、銷售、轉讓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工藝。對在用的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工藝,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做出更新改造規劃,分期分批地加以淘汰。
第二十一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開展節能教育與培訓。組織能源管理負責人、能源統計人員和主要耗能設備操作人員等參加節能培訓。
第四章 獎 懲
第二十二條 重點用能單位應制定節獎超罰辦法,安排一定的節能獎勵資金,對節能工作取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浪費能源的集體和個人給予懲罰。
節能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節能表彰活動,對節能成效顯著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優先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重大節能項目和示範工程建設,並向國家、省推薦申請節能專項資金和節能獎勵。
第二十四條 重點用能單位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法定職責,由相關職能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予以行政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標準煤以下的用能單位,由縣、區節能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不一致時,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